兵团政务网

关于印发兵团教育局(体育局)第十八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16年07月15日 信息来源:教育局 编辑:兵团教育局
【字体: 打印本页
作者:兵团教育局

兵教党发〔2016〕5号

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

现将《兵团教育局(体育局)第十八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

                  兵团教育局(体育局)党组

                      2016年7月13日

兵团教育局(体育局)第十八个党风

廉政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开展兵团第十八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就兵团教育局(体育局)开展第十八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严守党的纪律、严明党的纪律”为主题,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兵团党委六届十五次全委(扩大)会议和兵团纪委六届九次全会工作部署,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高标准和守底线相结合,深入开展纪律教育特别是加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引导教育(体育)系统全体党员深刻认识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的极端重要性,全面准确把握党的纪律和规矩的基本内涵和核心要义,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争做合格党员,争做遵纪学纪守纪用纪的表率。

二、活动安排

(一)开展专题学习。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三次、五次、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学习王岐山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学习孙金龙政委在兵团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有关重要讲话、兵团党委六届十五次全会和兵团纪委六届九次全会精神;学习《兵团第十八个党风廉政教育月学习资料》、《“学思践悟”、“广安观潮”学习资料汇编》以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内容,组织党员干部进行讨论,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廉洁从政的意识和修养。(责任人:局党组、直属单位党组织;完成时限:2016年7月)

(二)组织“两学一做”专题党课。局党组及直属单位党组织要将党章党规党纪教育纳入主题党课,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单位主要领导给全体党员讲一堂“两学一做”专题党课。(责任人:局党组、直属单位党组织;完成时限:2016年7月)

(三)开展党章党规党纪知识答题活动。组织全体党员积极参与兵团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知识答题活动,做到认真答题,以考促学,积极营造学党章、遵党规、守党纪的浓厚氛围,切实把党章党规党纪刻印在心。(责任人:局纪检组、直属单位党组织;完成时限:2016年7月13日)

(四)开展典型和警示教育。以先进典型为标杆,深学细照笃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焦裕禄、谷文昌、杨善洲等及兵团先进人物典型事迹。以警示教育为戒尺,正风肃纪。组织党员干部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从违纪违法案件中汲取深刻教训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责任人:局纪检组、直属单位党组织;完成时限:2016年7月)

(五)营造廉政教育氛围。利用板报、宣传栏等载体宣传廉政文化,开展廉政教育,营造良好的廉政教育氛围。(责任人:监察处;完成时限:2016年7月)

三、活动要求

(一)思想重视。各处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将廉政教育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要按照“兵团纪律教育年”活动要求,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二)注重实效。教育月活动不在多而在于精,效果不在于大而在于实,要结合单位实际,每一项活动都要细心谋划,精心组织,扎实开展。要注意克服“消极厌倦”和“敷衍了事”情绪,防止搞形式主义,使党员干部在廉洁自律的认识方面受到实实在在的教育,使廉洁自律意识不断增强。

(三)做好总结。教育月活动期间,各单位、各处室要积极组织所属干部职工参加各项活动,及时报送活动开展情况和信息。活动结束后,机关各支部、各直属单位要将开展的整体情况、特点、经验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建议以书面形式于8月5日前报局监察处。

兵团教育局(体育局)办公室             2016年7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