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政务网

关于印发《深入开展“四风”及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16年07月20日 信息来源:教育局 编辑:兵团教育局
【字体: 打印本页
作者:兵团教育局

兵教党发〔2016〕6号

各处室、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兵团党委六届十五次全委(扩大)会议、兵团纪委六届九次全会和兵团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兵团党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四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决定在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开展“四风”及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现将《深入开展“四风”及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治理”)印发你们,请按照要求,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兵团教育局(体育局)党组

2016年7月19日

兵团教育局(体育局)办公室           2016年7月20日印发

深入开展“四风”及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

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兵团党委六届十五次全委(扩大)会议、兵团纪委六届九次全会部署,推进兵团廉政工作会议部署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局党组决定在局机关及直属单位深入开展“四风”及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专项治理,特制定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治理的重要性

从近期中央、自治区和兵团查处、通报的案例看,大操大办、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和收送节礼等“四风”及隐形“四风”问题依然频发。这些问题损害了党的形象,挥霍了群众对党的信任,侵蚀了党的执政基础,必须严肃处理。局党组认为要紧盯“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抓常、抓细、抓小,坚决防止“四风”及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让中央八项规定、兵团党委26条规定和兵团教育局《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20条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二、专项治理的重点内容

(一)违规配备使用公车。长期“借用”下属单位、社会组织或私营企业的车辆;擅自驾驶公车、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领取车补同时仍使用公车;将车挂靠下属单位、分管单位,甚至私人名下的办法,逃避对违规超标准配备车辆的监督;有的变相占用单位保留的公用车辆,把公车变成个人独享的专车。

(二)违规公款吃喝。用公款支付私人宴请费用;提供或接受超标准接待、接受或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违规出入私人会所;组织和参与隐秘聚会;将违规公款吃喝转移到单位食堂、偏僻隐蔽的农家乐、培训中心;私设“吃喝小金库”,用于单位违规公务消费;将开支较大的单次接待,化整为零分批次报销;将接待费用转移、摊派到下属单位,或由服务管理对象出面买单。

(三)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礼品、支付凭证、有价证券和商业预付卡等;用微信红包、支付宝转账、电子储值卡、礼品单、礼品册等隐蔽电子支付方式违规收送礼品礼金。

(四)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福利。以稿费、讲课费、评审费等形式变相发放津贴补贴;虚列各种会议、工作、活动、检查考核等名目,支取工作经费用于发放津补贴或福利;在票据、作账等方面弄虚作假,报销违规开支费用。

(五)违规公款旅游。以学习、培训、考察、研讨、招商、参展、疗养等名义变相公款旅游;用公款支付个人旅游费用。

(六)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不按规定报告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报告中弄虚作假;违规大操大办婚丧事宜借机敛财;分批次、小规模、多地点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七)违规新建、装修楼堂馆所。违规装修办公用房、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或违规享受政策性住房;改头换面、摊低面积搞超标占用办公用房。

(八)违反教育部《六条禁令》。违规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财物;违规参与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以及家长安排的“升学宴”或“答谢宴”; 违规参与由学生及家长私人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 违规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违规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违规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九)其他隐形变异“四风”问题。

三、采取的工作措施

(一)加强教育管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纪律教育年”活动,组织党员干部重温中央八项规定和兵团党委26条规定,认真学习党章、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党章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意识,使党的纪律和规矩刻印在广大党员的心上,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坚持抓早抓小、抓细抓实,多提醒、多教育,发现苗头就管、出现问题就治,把党的纪律严起来、立起来。

(二)开展自查自纠。强化问题导向,各处室及直属单位要针对信访举报、纪律审查、巡视监督、财经大检查、审计监督发现的“四风”及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列出问题清单,排出整改时间表,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做到自查无遗漏,纠正无死角。

(三)强化执纪监督。纪检组将协助局党组紧盯年节假期等重要时间节点,切实履行监督责任。严查“四风”和“四风”隐形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绝不姑息迁就。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越往后越严的信号,让心存侥幸者收手、让顶风违纪违规者止步。

(四)加大责任追究。坚持“一案双查”,对“四风”和隐形“四风”问题突出、顶风违纪问题频发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违规行为提供便利条件的相关单位及其责任人也要做出严肃处理。

四、专项治理的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7月中旬)

我局将召开动员部署大会,各直属单位也要召开动员部署大会,要把“专项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深入做好思想发动、学习教育和政策宣传。要制定出具体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局党组的部署上来。

(二)自查自纠(9月底前)

各处室和直属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做到不走过场、全面覆盖。要对自查中发现的各种违纪违规问题,逐项进行整改。自查自纠结束后,各处室及直属单位要将《“四风”及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见附表)和自查自纠工作总结于10月下旬报局监察处。

局纪检组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受理举报案件,做到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支持群众监督,鼓励群众举报。

举报电话:0991-2896243

举报信箱:bt2896243@163.com

(三)检查验收 (10月底前)。

在自查自纠基础上,局机关将对各处室和8个直属单位进行检查验收,10月15日-20日检查各处室,10月21日-30日检查各直属单位。

(四)总结和建章立制(12月底前)

我局将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深入剖析问题的原因,建立完善公务接待、公款出国(境)、办公用房、津补贴发放、财务报销、违反教育部《六条禁令》等制度规定,织紧扎牢制度笼子,强化源头治理,并建立根治“四风”顽疾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专项治理”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任务艰巨,意义重大。局党组高度重视,各直属单位党组织也要担负起主体责任,把“专项治理”作为份内之事、应尽之责,抓实抓好。

(一)加强组织领导,科学统筹安排。要把“专项治理”作为年度的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层层抓好落实,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把开展“专项治理”与维护社会稳定、全面深化改革、保障改善民生等工作结合起来,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纪律教育年”等活动结合起来,协调推进、相互促进。对于局党组提出的约束性指标和硬任务,要层层分解责任,细化目标任务,落实工作方案,完成时间节点,把任务分解到位、落实到人,防止推诿扯皮现象发生。

(二)坚持纠建并举、标本兼治,推动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开展“四风”和隐形“四风”问题专项治理要着力抓常、抓细、抓长,防止反弹回潮、纠而复生。

(三)强化督查问责。把“专项治理”工作推进情况纳入本年度考核和绩效考评内容。对推进专项治理工作不力、搞形式、走过场和查处问题不严和整治过程中问题仍多发频发的单位,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表:兵团教育局“四风”及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

兵教党发[2016]6号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