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机关发电 |
发电单位 | 兵团教育局 | 签批盖章 | 刘景峰 | ||||||
等级 | 加急 | ·明电 | 兵教发电〔2016〕156号 | 兵机号 | |||||
各师(市)教育局:
根据《关于举办2016年兵团职业院校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素养大赛的通知》(兵教办发[2016]42号)精神,在各职业院校组织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素养大赛校级初赛的基础上,我局将于10月组织各职业院校举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素养大赛兵团决赛。现将决赛报名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参加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素养大赛兵团决赛的选手须为各职业院校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生。比赛分为中职组和高职组,中高职学生各自按照对应的组别报名参赛;五年一贯制高职学生报名参赛的,一至三年级(含三年级)学生参加中职组比赛,四、五年级学生参加高职组比赛。
校级领导可自愿参与传统技能才艺项目展示。
二、组织报名
比赛设经典名篇诵读、规范汉字听写、传统艺术鉴赏、传统技能才艺4个项目,各校自行确定参赛项目及参赛人员名单,报名后如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变更。
其中经典名篇诵读、规范汉字听写、传统艺术鉴赏三个赛项报名时以学校为单位组队参赛,每队3人,每校限报1队,不得跨校组队。
传统技能才艺比赛包括书法、中国传统绘画、中国民族歌曲、中国传统舞蹈、中国民族乐器和中国剪纸等6个子项,学校可选择一个或数个子项参赛,学生组每个子项每校限报三件作品,其中书法、中国传统绘画和中国剪纸3件均为个人作品,中国民族歌曲、中国传统舞蹈、中国民族乐器以1-2人完成的作品为主,每个子项限报1件3人以上共同完成的集体作品。
校级领导自愿参与展示,每校可报1-2件作品。
三、工作要求
(一)各职业院校要在校级初赛的基础上,积极推荐优秀选手参加兵团决赛,并组织好报名工作。
(二)各校要组织参赛选手继续进行赛前强化培训,安排专人对参赛选手进行指导。
(三)请于9月20日前以邮件形式将《兵团职业院校组织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素养大赛报名表》发送至我局职成处。
附件请登录兵团教育信息网下载。
联系人:李媛媛
联系电话:0991-2896280
邮箱:2433305120@qq.com
附件:兵团职业院校组织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素养大赛报
名表
兵团教育局
2016年9月1日
抄送:兵团直属职业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