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机关发电 |
发电单位 | 兵团教育局 | 签批盖章 | 黎兴平 | ||||||
等级 | 特急 | ·明电 | 兵教发电〔2016〕157号 | 兵机号 | |||||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学生体质达标情况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函【2016】3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一、认真做好迎检准备工作。各师(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要按照教育部确定的督查重点认真开展本地学生体质达标情况自检自查工作,做好迎检工作。教育部督查时间确定后,由督查组确定抽查及实地督查师(市)及学校。
二、按照要求认真填报《学生体质达标情况自查表(教育行政部门)》和《学生体质达标情况自查表(学校)》。各师(市)要自下而上分层级填报自查表。
三、请各师(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于2016年9月10日前将学生体质达标情况自查表(教育行政部门)和学生体质达标情况自查表(学校)加盖公章传真至兵团教育局(体育局)群体处,同时将自查报告和学生体质达标情况自查表(教育行政部门)电子版报兵团教育局(体育局)群体处。
联系人:魏东,联系电话:0991-2896286,2896277(传真),电子邮箱:bttyjqtc@163.com。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学生体质达标情况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
2.学生体质达标情况自查表(教育行政部门)
3.学生体质达标情况自查表(学校)
(附件自行前往兵团教育信息网下载)
兵团教育局
2016年9月5日
抄送:直属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