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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治理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督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16年10月14日 信息来源:教育局 编辑:兵团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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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兵团教育局

兵团机关发电

发电单位

兵团教育局

  签批盖章

黎兴平

等级

特急

·明电

兵教发电〔2016〕179号

兵机号

各师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治理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自查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16〕14号)精神,7月27日,我局印发了《兵团教育局关于开展治理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自查工作的通知》(兵教发电〔2016〕132号),为进一步深化兵团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治理,加强兵团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决定自2016年10月下旬起,开展兵团治理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督查。现将抽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宣传教育情况。2015年以来各师教育局、学校学习宣传教育部《六条禁令》、兵团教育局重点整治内容情况,开展严禁中小学校和教师有偿补课、教师违规收受礼金专项治理工作等宣传教育情况,包括举措、反响和成效。

(二)建章立制情况。各师教育局、各学校治理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工作实施方案和处理规定的制定情况。

(三)开展专项治理与专项督查情况。各师教育局、各学校开展专项治理的主要举措、取得成效、存在的问题,违纪违规教师的查处情况,上级转办群众信访件的办理情况等。

(四)日常监督与查处情况。各师教育局、学校举报电话、举报邮箱的设置情况,问题受理、信访件查处以及责任督学督导工作等情况。

二、检查组组成

兵团教育局纪检组将组织检查组,对有关师教育局、学校进行抽查。抽查情况及时反馈,并在兵团范围进行通报。

检查组由兵团治理教育乱收费局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

三、抽查时间及地点

时   间:10月17日至28日,

重点督查:二师教育局及3所学校,三师教育局及3所学校,四师教育局及3所学校,八师教育局及3所学校,十一师教育局及3所学校。

四、检查方式

采取听取汇报,实地考察,查阅有关资料、会议记录,找相关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召集教师、学生和家长座谈会等方式进行。

五、工作要求

(一)开展中小学有偿补课、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治理,是贯彻中央从严治党要求,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推进“清风校园”建设,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师德师风和行风建设的重要工作,各师教育局、各学校要高度重视,以自查工作为契机,紧盯学校开学、教师节等重要节点,深入开展中小学有偿补课、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治理,务求取得明显成效。

(二)各师教育局、各学校要明确自查工作的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部门、人员,落实领导责任和相关部门、人员责任,确保自查实效,避免走过场。要坚持以查促建、以查促改,边查边建、边查边改,通过全面自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责任督学日常监督工作机制。

(三)对治理工作敷衍应付、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师教育局(学校),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追责问责。对无视教育部、兵团教育局禁令,顶风违纪的教师,一律严肃处理、公开通报曝光,同时追究教育部门、学校负责人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联 系 人:范林江

联系方式:13999124888

附件:兵团教育局《严禁中小学校、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

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的规定》

兵团教育局

2016年10月14日

附件

兵团教育局《严禁中小学校、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

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的规定》

(简称“十条禁令”)

1.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2.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3.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4.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5.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6.严禁收受或向学生及家人索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及支付凭证等财物;

7.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宴请,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

8.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承担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

9.严禁向学生及家长强行推销图书、报刊、学习和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谋取经济利益;

10.严禁中小学教师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