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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秋季兵团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16年10月17日 信息来源:教育局 编辑:兵团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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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兵团教育局

兵团机关发电

发电单位

兵团教育局

  签批盖章

程蓉

等级

加急

·明电

兵教发电〔2016〕177号

兵机号

各师教育局,石河子大学、塔里木大学: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严把教师入口关,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及《兵团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兵团2016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前期工作安排

(一)10月10日—10月31日,各师、院校结合实际安排网上报名工作。

(二)11月1日—11月13日,各师、院校安排现场确认审核、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体检等工作。

(三)11月14日—11月20日,整理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及申请人员花名册。

(四)网上报名地址:http://www.jszg.edu.cn/。

二、教师资格认定会议时间、地点和参会人员

(一)时间:11月21日—11月26日,11月21日报到;

(二)地点:乌鲁木齐市二道湾一巷100号兵团广播电视大学学术交流中心(联系电话:0991-8875995)。

(三)参会人员:各师教育局、石河子大学、塔里木大学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同志各1人;兵团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3人。

三、有关要求

  (一)要加强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领导,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兵团教师资格认定行政审批项目下放方案》(兵教办发〔2016〕50号),严格掌握教师资格认定的政策要求和有关条件,依法开展本行政区域内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严禁将不符合条件人员纳入认定范围。

  (二)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受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具体事宜,公布咨询电话,为申请人提供便利。要加强宣传、培训工作,认真组织好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及体检,确保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顺利进行。

(三)根据《关于我区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宜的批复》(新发改收费〔2011〕1024号)文件要求收取相关费用,不得以任何形式提高收费标准,或扩大收费范围。

(四)参加会议的代表食宿由专项经费支持,往返交通费用自理。

请各师教育局、院校将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材料及申请人员花名册(一式两份)交教师资格认定会议会务组。

兵团教育局联系人:税朝虎,电话:0991-2896283。

兵团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人:何桂庆,电话:0993-2058807。

兵团教育局

2016年10月13日

抄送:兵团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