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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贯彻落实《兵团团场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方案》有关情况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16年11月22日 信息来源:教育局 编辑:兵团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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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兵团教育局

兵团机关发电

发电单位

兵团教育局

  签批盖章

黎兴平

等级

特提

·明电

兵教发电〔2016〕198号

兵机号

各师教育局:

2014年,兵团出台了《兵团团场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方案》(新兵办发〔2014〕56号),根据兵团领导的指示,急需报送贯彻落实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兵团团场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涉及幼儿伙食补助、公用经费补助、取暖费补助、幼儿免费读本补助等四项内容,请认真落实并报送。

一、本师所辖团场补助项目和补助标准情况;

二、经费筹措及分担情况;

三、团场幼儿享受保障机制占全师团场幼儿比例情况;

四、贯彻落实保障机制以来社会反响情况(要有典型事例和群众反响);

五、实施学前三年免费教育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六、学前教师编制落实到团场情况。

请于11月19日上午12:00前报兵团教育局基础教育处。

联系人:刘国栋

传真:0991-2896292

邮箱:btjyjjjc@163.com

附件:兵团团场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方案

兵团教育局

2016年11月18日

附件

兵团团场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兵团党委六届十二次、十三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兵团学前教育改革发展,解决学前教育发展不均衡问题,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通知》(财教[2011]405号)要求,结合兵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保障范围及对象

兵团建立团场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障范围及对象为兵团团场在园各族幼儿。

二、补助项目和补助标准

(一)幼儿伙食补助。按照每生每年1000元标准对在园幼儿进行补助。

(二)公用经费补助。按照每生每年600元标准对幼儿园进行补助。

(三)取暖费补助。按照每生每年120元标准对幼儿园进行补助。

(四)幼儿免费读本补助。按照每生每年90元标准对在园幼儿进行补助。

(五)学前双语聘用教师工资补助。在学前双语教师编制下达前,对少数民族聚居团场学前双语聘用教师工资给予一定额度补助。(该项补助已列入兵团“十件实事”——教育保障工程)

三、经费筹措及分担

(一)少数民族聚居团场、边境团场和南疆三地州兵团垦区(三师、十四师、一师4团,下同)团场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所需资金由兵团、师团分项目、按比例分担,兵团分担资金部分含需争取中央支持资金。具体为:幼儿伙食补助、公用经费补助、取暖费补助由兵团与师团按8.5:1.5比例分担(其中南疆三地州兵团垦区团场幼儿公用经费、取暖费补助由兵团全部承担);幼儿免费读本补助由兵团全额承担,并统一采购配发各师(市);少数民族聚居团场学前双语聘用教师工资补助由兵团承担。

(二)其他各师(市)、团场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所需资金由师团自筹解决,具体筹措办法由各师(市)制定。

四、有关要求

(一)落实保障资金来源。建立兵团团场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所需资金应纳入各级年度财务(政)预算,稳定资金来源渠道。

(二)加强督导检查工作。兵、师教育和财务(政)部门要建立督导检查工作机制,对团场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建立及资金落实情况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三)各师(市)要据此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并报兵团教育局、财务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