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机关发电 |
发电单位 | 兵团教育局 | 签批盖章 | 黎兴平 | ||||||
等级 | 特急 | ·明电 | 兵教发电〔2016〕205号 | 兵机号 | |||||
各师教育局:
为摸清2016年兵团推进少数民族学前及中小学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情况,确保2018年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目标顺利实现,根据《关于推进少数民族学前及中小学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新兵办发〔2016〕57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我局定于今年12月开展少数民族学前及中小学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专项督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项督查主要内容
重点检查推进2016年少数民族学前及中小学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目标任务的落实情况。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自查主要内容
1.新生入学(园)全部实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情况,采用民语授课的学校需说明原因。
2.到2016年基本普及学前二年及学前三年双语教育目标任务落实并与上年比较情况,中小学各学段及各学段起始年级少数民族学生实施双语教育目标任务的落实与上年比较情况;
3.师团及对口支援省市对双语教育投入和兵团团场学前教育保障经费落实及使用情况;
4.学前及中小学双语师资队伍建设情况,包括双语师资的培训、补充、分流、调整以及激励情况;
5.提升教育质量情况,包括执行课程设置方案、严格教学管理、加强教学研究和指导以及建立质量检测体系情况。
6.推进民汉合校、民汉学生混合编班教学情况。
7.学前教育编制落实到园情况。
(二)存在突出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
(三)意见和建议。
二、专项督查方式及程序
(一)各师认真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于2016年12月15日前报我局基础教育处。
(二)我局采取实地督查的方式,选派督查组对三师、四师、十三师、十四师等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重点师进行逐团、逐校督查,对其他师进行师级层面和重点团场的抽查。督查程序如下:
1.听取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工作汇报。汇报要紧扣贯彻落实《实施意见》(新兵办发〔2016〕57号),重点就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及双语教育进展情况进行总结,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2.通过召开座谈会、填报统计表、个别访谈等方式,对照《实施意见》,全面了解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的推进情况。
(三)向有关师反馈督查意见。
三、专项督查要求
(一)各师教育局要积极配合做好专项督查工作,认真准备汇报材料,如实填报有关表格(附件1至4可在兵团教育信息网下载),协调有关部门及人员参加座谈会及个别访谈。
(二)专项督查组认真开展专项督查工作,准确详尽了解各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推进情况,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明确的整改措施或工作指导意见。
(三)专项督查结束后,督查组要形成专项督查报告,在全兵团通报或向全社会公示督查结果。
四、专项督查结果使用
本次专项督查结束后,将各师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向社会公示,并作为兵团“争先进位”活动指标之一对各师进行考核;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师由师作出书面整改承诺,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联 系 人:刘国栋 甘琪
联系电话:0991-2896287(兼传真)
电子邮箱:btjyjjjc@163.com
附件:1.学前双语教育幼儿基本情况统计表
2.小学双语教育推进情况统计表
3.初中双语教育推进情况统计表
4.高中双语教育推进情况统计表
5.填表说明
兵团教育局
2016年12月1日
抄送:局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