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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 全面发展的实施方案制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16年12月30日 信息来源:教育局 编辑:兵团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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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兵团教育局

兵教发电〔2016〕216号

各师教育局,石河子大学、塔里木大学、兵团广播电视大学、兵团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兴新职业技术学院、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直属学校:

根据《兵团办公厅印发〈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新兵办发[2016]109号)精神,为做好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心健康全面发展的实施方案制定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师(市)、高校、直属学校要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落实管理责任,要结合实际,科学制定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要进一步完善青少年体育工作协调机制,强化部门职责,落实好深化学校体育改革的各项任务。

二、明确目标任务

要着眼本单位教育教学实际,合理确定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设计好路线图和时间表,按计划、分步骤推进落实。

三、强化考核督导

各师(市)、高校、直属学校要把学校体育工作列入政绩考核、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负责人业绩考核评价指标。按照有关规定,对成绩突出的单位、部门、学校和个人进行表扬。师(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制定和实施学校体育工作督导检查办法,将学校体育工作纳入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考核指标体系,加强绩效评估和行政问责。

四、营造良好环境

通过多种途径,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及网络等手段,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新闻宣传力度,总结交流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传播科学的教育观、人才观和健康观,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和支持学校体育的良好氛围。

五、抓好方案落实

各师(市)、高校、直属学校要建立目标责任制,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按照要求于2017年1月30日前完成师(市)、高校、直属学校实施方案的制定工作,并报兵团教育局。

联系人:魏东

联系电话:0991-2896286,2896277(传真)

电子邮箱:bttyjqtc@163.com

附件:兵团办公厅印发《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

康全面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附件请前往兵团教育信息网下载)

兵团教育局

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