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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17年02月17日 信息来源:教育局 编辑:兵团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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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兵团教育局

兵教发电〔2017〕15号

各师(市)教育局:

为规范和加强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有关项目管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关于印发<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6﹞31号)精神,我局将组织开展2017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有关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一)中等职业学校项目申报内容

1.基础能力建设项目。根据学校发展需求,加强基础能力建设,改善办学水平,主要包括改扩建中等职业学校校舍、实验实训场地以及其他附属设施,配置图书和教学仪器设备等,推动建立健全中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制度。

2.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7—2020年)的意见》(教师[2016]10号)和《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的通知》(教师[2016]3号)精神,本次申报职业院校教师示范培训和校企人员双向交流合作两个类别。

(1)职业院校教师示范培训。主要包括专业带头人领军能力研修、“双师型”教师专业技能培训、优秀青年教师跟岗访学三个子项,采取校企合作、工学交替、线上线下等形式开展,加强教师师德养成、专业知识更新、实践技能积累和教学能力提升。

(2)校企人员双向交流合作。主要包括教师企业实践和兼职教师特聘岗位设立。安排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根据专业特点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升教师实践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并设立一批兼职教师特聘岗位,聘请企业高技能人才、工程管理人员、能工巧匠等到学校任教,优化教师队伍人员结构。

3.社会资本参与建设的实训基地项目。支持探索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加强实训基地建设,鼓励院校与企业合作建设既体现教学过程、又具有真实的企业生产环境、工艺流程、管理模式、企业文化等生产型实训基地。

(二)高等职业院校项目申报内容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建立完善以改革和绩效为导向的生均拨款制度加快发展现代高等职业教育的意见》(财教〔2014〕352号)精神,重点支持院校落实《兵团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6-2018年)》有关项目、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提升高职院校社会服务能力等项目建设,完善以改革和绩效为导向的高等职业院校生均拨款制度,引导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

二、申报条件

(一)基础能力建设项目需结合本校发展最紧急、最迫切的需求和在校生规模统筹考虑,避免重复建设和过度建设,已列入“十三五”期间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工程的项目不再申报。

(二)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需根据学校教学情况协调安排。

1.职业院校教师示范培训。要对符合条件的职业院校教师分层分类、实行集中脱产学习和网络自主化研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重点面向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智能制造、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及特色农业、种养业、民族传统工艺等扶贫产业领域。

2. 校企人员双向交流合作。

(1)教师企业实践包括到企业考察观摩、接受企业组织的技能培训、在企业的生产和管理岗位兼职或任职、参与企业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等,专业课教师每5年累计不少于6个月,没有企业工作经历的新任教师要先实践再上岗,公共基础课教师要定期到企业进行考察、调研和学习。项目申报时要兼顾全面和均衡,并遴选具有代表行业先进水平、有较强影响力、覆盖专业面广的企业作为合作单位。

(2)兼职教师需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技能水平,能够胜任教学工作。重点面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等国家亟需特需专业及技术技能积累、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等方面专业,聘请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高级工以上等级职业资格(职务)的企事业单位人员,特殊情况也可聘请具有特殊技能,在相关行业中具有一定声誉的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遗产国家和省级传人,且每人每学期任教时间不少于80学时方可申报。

(三)社会资本参与建设的实训基地项目要充分体现社会资本投入和与企业共建共享的特点,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予支持。同时,学校如有尚未建设完成的专业实训基地,将不得再次申报同一专业大类的实训基地,但可以申请其他大类的。

(四)高等职业院根据《兵团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6-2018年)》,在全面总结2016年绩效执行情况的基础上确定2017年项目,确保方案中的任务和项目能够按照年度计划有序执行,大力推进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等职业院校原则上不得申报中等职业学校有关项目。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师(市)教育局要进一步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职业院校认真梳理上一年度项目建设情况,并根据师(市)教育发展规划和学校实际需求,对本年度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和必要性进行深入研究分析,合理确定拟申报的项目。

(二)规范申报程序。职业院校要在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按照相关要求填写对应的项目申报书,撰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申报报告(内容要求见附件2),经师(市)教育局和财务局审核盖章后,按照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有关项目报送材料清单(详见附件1)于3月1日前报我局职成处,直属职业院校的有关申报材料由学校领导审核后盖章报送。其中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有关项目可先将电子版报送至我局职成处,审核通过后再盖章报送纸质版。

(三)强化资金管理。各项目均须按照《关于印发<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6﹞31号)要求,明确项目建设资金的来源、管理和使用情况,列出具体、可量化的明细,便于考核。资金执行情况将作为下一年度项目安排的重要依据。

四、其他

我局将会同财务局对各校申报的项目材料进行评审。项目评审及资金安排采取因素法进行分配,分配因素主要包括职业院校办学规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积极性、管理水平、办学质量、改革创新、工作成效等。评审结束后,我局将公布评审结果,拨付专项资金,启动项目建设。

相关附件请登录兵团教育信息网下载。

联系人:李媛媛         联系电话:0991-2896280

邮箱:2433305120@qq.com

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196号兵团教育局职成处

邮编:830002

附件:1.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有关项目报送材料清单

2.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申报报告内容

要求

3.2017年兵团中等职业学校基础能力建设项目可行性

研究报告提纲

4.2017年度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申报表

5.社会资本参与建设的中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项目申

报书

  (附件1-5在兵团教育局政务网上下载)。

兵团教育局

2017年2月16日

抄送:兵团直属职业院校。

兵教传[2017]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