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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第十二届中国大学生年度 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17年03月21日 信息来源:教育局 编辑:兵团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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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兵团教育局

兵教发电〔2017〕46号

石河子大学、塔里木大学、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兵团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精神,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挖掘和宣传表彰大学生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全社会营造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教育部决定组织开展“第十二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共青团中央、人民日报社

主办单位:人民网、大学生杂志社、中国大学生在线、光明日报社教育部

二、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7年3月27日

三、参选对象

兵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所有注册的中国籍学生(包括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

四、参选要求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利益和尊严;

(二) 在社会实践、学术科研、创新创业、自强不息、见义勇为、孝老爱亲、全面发展、多才多艺等方面表现突出;

(三)事迹应主要集中在2016年;

(四)原则上已获得往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荣誉称号的大学生不再参选,已获得“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奖的大学生如无新的突出事迹,两年内不再参选。曾受到党和国家及各有关部门各级各类表彰的优秀大学生也可参加推选。

五、参选方式

(一)学校直接推荐报名(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个人报名),每所高校推荐人选不超过2名。

(二)学校推荐后将推荐名单于3月27日前报兵团教育局高教处。

六、报名事宜

(一)报名方式

高校推荐人选材料经学校审核,将报名表(请在活动官方网站http://stu.people.com.cn下载)加盖学校公章后,随同报名表(word格式)、参选人事迹材料、参选人照片电子版一同在3月27日前报送至我局高教处。

(二)报名材料

1.报名表。包括150字个人事迹简介,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所列荣誉须为省级(含省级)以上表彰。

2.以第三人称方式撰写事迹材料,字数限2000字以内,内容包括个人简历、事迹及所获省级以上奖励等部分,主标题要凝练推荐人的事迹,副标题为“××学校年度人物候选人×××事迹材料”。

3.参选人两张以上电子照片。正面免冠证件照1张(1寸2.5*3.5cm,413*295像素);其他能够反映参选人先进事迹和个人精神风貌的生活照片(5张以内,像素不小于1024*768)。

4. 所有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邮件标题统一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学校——事迹类型。例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石河子大学——张三——科技创新,单个邮件大小不能超过30M。

七、参与平台

(一)本次活动将在人民网开通活动官方网站、手机官网并在中国大学生网、中国大学生在线设立活动专题页面。同时人民网、《大学生》杂志、中国大学生在线将在自己的微信公众号和《大学生》手机APP及时发布活动进展情况,将对活动不同阶段进行展示。

(二)投票阶段将开通微博讨论区和微信回复区,请参选学生进行互动交流并参与投票。

(三)组委会将在活动官方网站、中国大学生网、中国大学生在线及《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大学生》杂志上公开登载、展示入围学生事迹,届时将不再另行征求学生本人意见。

八、联系方式

(一)活动组委会:

人民网:陆周莉,010—65363937;010—65369989(传真)

大学生杂志社:钟鑫,010—64871010(兼传真)

大学生在线:李蓓蕾,010—58556801;010—58581406(传真)

光明日报社教育部:邓晖,010—67078437

活动官方网站:http://stu.people.com.cn

中国大学生网:stu.chinacampus.org

中国大学生在线:http://www.univs.cn

(二)兵团教育局:程俊翕 0991-2896299;2896292(传真)

电子邮箱:btjyjgjc@sina.com

兵团教育局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