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政务网

关于印发《兵团第三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17年04月21日 信息来源:教育局 编辑:兵团教育局
【字体: 打印本页
作者:兵团教育局

兵教办发〔2017〕31号

各高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进一步激发高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投资对接平台,决定举办兵团第三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兵团第三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兵团教育局

                            2017年4月18日

兵团第三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

大赛工作方案

一、大赛主题

搏击“互联网+”新时代 壮大创新创业生力军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生力军;推动赛事成果转化,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各高校主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切实提高高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三、组织机构

本次大赛由兵团教育局主办,石河子大学承办。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简称大赛组委会),负责大赛的组织、协调与实施工作。大赛组委会和办事机构由教育局、各高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主 任:黎兴平 兵团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主任:明 炬 兵团教育局副局长

郑旭荣 石河子大学副校长

张爱萍 塔里木大学副校长

延永生 兵团警官高等专科学校校长

王敏弦 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李泽龙 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曲义勇 兵团教育局高教处处长

委 员:郑 麟 兵团教育局高教处副处长

贾 斌 石河子大学教务处处长

潘晓亮 石河子大学教务处副处长

桑 华 石河子大学宣传部部长

牛 荣 塔里木大学信息工程学院副书记

蒋若薇 兵团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副校长

杨 涵 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学工处处长

张 展 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

李志刚 石河子大学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副院长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曲义勇担任,副主任由贾斌、郑麟、李志刚担任,其他人员由各高校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组成。

大赛设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委由创投专家和熟悉企业运营的技术专家组成,以创投专家为主;创投专家须具备较丰富的投资管理实践经验,技术专家须从“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专家库”中推选。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和全国总决赛候选项目的培训等工作。

四、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新时代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一)“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二)“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三)“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四)“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五)“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六)“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七)“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1.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2.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

3.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4.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

5.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一)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7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二)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三)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4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四)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主要面向高职高专院校的创新创业项目(高职高专院校也可申报其他符合条件的组别),其他高校也可申报本组。若参赛项目在2017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若参赛项目在2017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六、赛事安排

(一)报名阶段(各高校校级初赛前)

所有参赛团队均需通过全国大赛报名系统进行报名,通过上述大赛官网、大赛APP或大赛微信公众平台进入报名系统,按步骤填写创业团队负责人个人注册信息、创业项目信息、团队成员及指导老师信息、创业项目其他信息等。填写完整后,点击“立即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到各高校校级初赛前。

(二)校级初赛阶段(2017年6月15前)

校级初赛的比赛环节、评审方式等由各高校自行确定。学校推荐参加兵团级复赛的项目名额,以各高校6月15日24时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正式报名参赛的团队总数为基数,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推荐。各高校务必于6月15日前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上完成兵团级复赛项目的推荐工作。

(三)兵团级复赛阶段(2017年6月30日前)

兵团级复赛分半决赛和决赛两轮进行。

第一轮:半决赛(2017年6月30日前)

半决赛方式为:专家组审阅项目计划书、一分钟展示视频及其他佐证材料,并对项目团队前5位成员现场答辩10分钟。兵团各高校和职业学校共推荐参加半决赛项目48项。分组评审,遴选出24个项目,进入决赛。地点:石河子大学。

第二轮:决赛(2017年6月30日前)

金奖银奖铜奖决赛流程:路演,专家风投评审,从24个项目中遴选出6个项目。播放1分钟视频、参赛团队的现场展示(15分钟,可自由选择1-3人进行展示,自由选择是否使用PPT),回答评委提问(5分钟)。项目展示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等。可进行产品实物展示,展示及答辩过程中,语言表达简明扼要,条理清晰。决赛将产生金奖1项,银奖2项,铜奖3项。地点:石河子大学。

(四)推荐参加全国总决赛(2017年9月15日前)

大赛组委会按照教育部分配国赛名额,推荐获得金奖银奖铜奖的项目进入全国总决赛,并根据兵团项目实际情况,请大赛专家委员会对入选项目进行专项指导与培训。

(五)全国总决赛阶段(2017年10月)

七、材料提交及要求

参赛材料为项目计划书及一分钟展示视频。实践组参赛团队还需提交组织结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佐证材料(专利、著作、政府批文、鉴定材料等)。参赛材料按后续通知文件要求,提交至大赛组委会,具体为:

①书面材料:项目计划书一份(组织结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佐证材料附后),使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

②电子版:包括一分钟展示视频、项目计划书及相关作证材料电子版。

一分钟展示视频要求视频画面清晰流畅,声音清楚,MP4格式,大小不超过50Mb;项目计划书及相关作证材料电子版为PDF文件,大小不超过30Mb。

路演说明及注意事项:

1.创意组每个团队路演时间为8分钟,评委提问互动环节为7分钟;初创组每个团队路演时间为10分钟,评委提问互动环节为10分钟。路演答辩时间将严格按照要求执行。

2.路演和演示方式没有固定统一形式要求,由各团队自行设计准备,可采用PPT、视频及团队组合等方式结合。

3.各参赛团队需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设备进行项目展示。如有项目或产品实物等支撑材料可在现场向评委提供展示

八、比赛规则及评审要点

(一)创意组评审指标与分值比例

创新性(占比40%)。突出原始创意的价值,不鼓励模仿。强调利用互联网技术、方法和思维在销售、研发、生产、物流、信息、人力、管理等方面寻求突破和创新。鼓励项目与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相结合。

团队情况(占比30%)。考察管理团队各成员的教育和工作背景、价值观念、擅长领域,成员的分工和业务互补情况;公司的组织构架、人员配置安排是否科学;创业顾问,主要投资人和持股情况;战略合作企业及其与本项目的关系,团队是否具有实现这种突破的具体方案和可能的资源基础。

商业性(占比25%)。在商业模式方面,强调设计的完整性与可行性,完整地描述商业模式,评测其盈利能力推导过程的合理性。在机会识别与利用、竞争与合作、技术基础、产品或服务设计、资金及人员需求、现行法律法规限制等方面具有可行性。在调查研究方面,考察行业调查研究程度,项目市场、技术等调查工作是否形成一手资料,不鼓励文献调查,强调田野调查和实际操作检验。

带动就业前景(占比5%)。综合考察项目发展战略和规模扩张策略的合理性和可行性,预判项目可能带动社会就业的能力。

(二)初创组和成长组评审指标与分值比例

商业性(占比40%)。在经营绩效方面,重点考察项目存续时间、项目的营业收入、税收上缴、持续盈利能力、市场份额等情况;以及结合项目特点制定合适的市场营销策略,带来良性的业务利润、总资产收益、净资产收益、销售收入增长、投资与产出比等情况。在成长性方面,重点考察项目目标市场容量大小及可扩展性以及该项目是否有合适的计划和可能性(包括人力资源、资金、技术等方面)支持其未来5年的高速成长。在商业模式方面,强调项目设计的完整性与可行性,并给出完整的商业模式描述,以及在机会识别与利用、竞争与合作、技术基础、产品或服务设计、资金及人员需求、现行法律法规限制等方面需具有可行性。在融资方面,强调融资需求及资金使用规划。

团队情况(占比30%)。主要考察管理团队各成员有关的教育和工作背景、价值观念、擅长领域,成员的分工和业务互补情况;公司的组织构架、人员配置以及领导层成员;创业顾问,主要投资人和持股情况;战略合作企业及其与本项目的关系。

创新性(占比20%)。突出原始创意的价值,不鼓励模仿。强调利用互联网技术、方法、思维在销售、研发、生产、物流、信息、人力、管理等方面寻求突破和创新。鼓励项目与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相结合。

带动就业情况(占比10%)。考察项目增加社会就业份额,发展战略和扩张的策略合理性,上下产业链的密切程度和带动效率。

(三)就业型创业项目评审要点

项目团队(占比20%)。团队成员互补与协调性、组织结构设置合理性、股权结构设置合理性、生存性和盈利能力(加总得分)。

商业性(占比20%)。可行性和完整性、可复制性(加总得分)。

创新性(占比20%)。岗位创新、技能创新、技术创新、产业协同创新、模式创新,单项得分(满足任一单项得满分)。

带动就业(占比40%)。与当地经济发展紧密结合,促进区域社会经济转型升级、带动就业人数(加总得分)。

(四)评分标准

评分标准:优秀:100-85分,良好:85-70分,一般:70-55分,差:55-0。

九、奖励设置

兵团复赛设一等奖6名(金奖1名,银奖2名,铜奖3名)、二等奖8名、三等奖10名,优秀奖若干。

评选最具创意奖、最佳商业价值奖、最具人气奖若干。同时设置优秀指导教师奖、高校优秀组织奖、先进个人。

十、比赛期间培训、辅导、宣传等活动

(一)宣传

1.充分利用广播、报刊、互联网、微信公众平台等新闻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在校园中征集宣传标语。

2.在兵团平面、网络媒体以及光明校园传媒进行广泛宣传,扩大兵团赛区的影响力,带动赛事的报名,营造兵团赛区创业创新的氛围,向社会公众推出一批创业创新企业代表。

3.各高校还可以通过腾讯微校(weixiao.qq.com/shuangchuang)提供的资源推广大赛。

(二)培训

1.2017年4月23-24日,邀请全国高校创新业投资服务联盟专家,在石河子大学举办第三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赛事宣讲和创新创业导师训练营。培训人员:石河子大学、兵团警官高等专科学校、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分管副校长、教务处处长、学院分管副院长、创新创业骨干教师等,不限人数。

2.2017年4月25-26日,邀请全国高校创新业投资服务联盟专家,在塔里木大学举办第三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赛事宣讲和创新创业导师训练营。培训人员:塔里木大学分管副校长、教务处处长、学院分管副院长、创新创业骨干教师等。

3.各高校根据自身实际,对参赛学生进行赛前培训与指导,具体时间和培训内容由各高校自行安排。

4.兵团复赛结束后,对参加全国总决赛的人员进行培训,接受创业导师的赛前培训与指导,针对路演形式设计、项目情况解说,现场答辩等不同方面进行系统培训。安排在总决赛前,计划2天。

(三)投融资洽谈会

根据企业兴趣对晋级决赛的企业及创业团队集中组织投融资对接活动,邀请匹配度较高的投资机构及天使投资人参与。

十一、大赛组委会联系方式

(一)请各高校确定1名工作人员作为大赛联系人,同时作为“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网络申报平台管理员,于4月20日前发送到大赛专用邮箱csz_shzu@163.com。

(二)大赛工作QQ群为:149653783,请各高校指定两名工作人员加入该群,参赛团队也可加入该群,便于赛事工作沟通及交流。

(三)大赛组委会联系人:

石河子大学教务处 袁源,楚世哲

联系电话:0993-2058589、13999336152

电子邮箱:csz_shzu@163.com

石河子大学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李志刚

联系电话:0993-2058090、18909931109

兵团教育局高教处   程俊翕

联系电话:0991-28962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