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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7年兵团幼儿园、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17年06月23日 信息来源:教育局 编辑:兵团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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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兵团教育局

兵教传〔2017〕123号

各师教育局,石河子大学、塔里木大学,各承训院校,兵团一、二、三中,兵团机关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个五年管理周期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规划(2014-2018年)》(兵教发〔2014〕12号),根据各师教育局、直属学校上报的2017年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计划,经研究,决定在2017年暑期举办幼儿园、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以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为目标,以提升教师职业道德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为核心,以开放灵活的分级培训体系、丰富多样的复合式培训形式,组织实施教师全员岗位培训。

二、培训内容

围绕师德修养与教育理念、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信息技术等内容分学科对兵团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进行培训。

三、培训对象

兵团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其他教育机构属于中小学(幼儿园)教学人员或履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的在岗人员。

四、培训学科

学前;小学语文、数学;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生物;中小学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高中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20个学科(具体安排见附件1)。

五、培训模式

采取分学科、小班化教学,集中培训15天。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以问题为中心,以案例为载体,采取案例式、探究式、参与式、情景式等多种培训方式。

六、培训费用

(一)按照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财政厅《关于调整中小(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培训收费标准的通知》(新发改收费〔2015〕1239号)规定收取培训费等相关费用。

(二)教材费按实际价目收取。

(三)经各师教育局和学校批准参加培训的教师,学习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受影响。培训费、教材费、交通费、食宿费等按照兵团司令员3号令规定,由所在单位予以报销或予以补助。

七、结业

各培训(院校)、基地要如实填写兵团人社局印制的《继续教育证书》,认真登记学员所学科目、学时,不得随意增减。

八、相关要求

(一)各师教育局和学校要高度重视,按照各学科名额分配表(见附件2、3、4、5)组织教师参加培训,不得随意增减培训人数。培训期间学员不得携带亲属、子女参加培训,否则取消培训资格;凡在培训期间出现参训教师“代培”行为(参训教师找亲属朋友或花钱雇人冒名顶替代自己参加培训)的,一经查实,该教师在本周期内不再安排任何国家、兵团级各类集中培训,并予以通报。

请各单位于6月28日前将参训学员信息汇总表(附件6)电子版(Excel格式)分类发送至各培训院校邮箱。

(二)各继续教育培训基地要强化对相关工作人员的管理,加强学习教育,提出明确要求,细化责任,强化服务意识,切实保证培训效果;要依据兵团下达的培训计划,认真做好开班前的各项准备和培训中的安保工作,要在中小学校放假前,深入中小学校,了解一线教师的需求,切实解决教师教学工作中的难点问题,确保培训质量。

(三)学员报到时需交2寸免冠照片2张。

兵团教育局师资处联系人:顾亚霜 电话:0991-2896283

兵团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联系人:

王富荣   0991-2662083 18999933708

唐 月   0991-2662083 13565837750

电子邮箱:btjspx@126.com

附表:1.2017年兵团幼儿园、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安排表

2.2017年兵团幼儿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名额分

配表

3.2017年兵团初中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名额分配表

4.2017年兵团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名额分配表

5.2017年兵团高中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名额分配表

6.2017年兵团幼儿园、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参训学员

信息汇总表

(附件请在兵团教育信息网(www.xjbtedu.cn)下载)。

兵团教育局

2017年6月22日

关于举办2017年兵团幼儿园、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