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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兵团青少年五好小公民“红旗飘飘 引我成长”主题教育读书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17年10月15日 信息来源:教育局 编辑:兵团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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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兵团教育局

兵教办发〔2017〕95号

各师(市)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二十一届全国青少年“五好小公民”主题教育读书活动“红旗飘飘 引我成长”的通知》(教关委函[2017]15号)要求,兵团教育系统将在2017年10月—2018年7月在兵团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校学生中开展五好小公民“红旗飘飘,引我成长”主题教育读书交流、研学旅行、征文比赛、演讲比赛、朗诵比赛、微视频比赛等活动。现将活动开展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各师教育局和学校要结合实际,围绕活动主题,依托主题教育读本和朗诵指导用书,突出地域特点和学校特色,结合“发声亮剑”、爱国爱疆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创建文明校园活动,推进爱党爱国教育,积极组织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生开展读书、研学、征文、演讲、朗诵、微视频等系列实践活动。

(一)读书交流。以学习理解《红旗飘飘 引我成长》主题教育活动读本为依托,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读书活动。要将此次读书教育活动同学校德育、党史、国史教育紧密结合起来,重视发挥教育系统“五老队伍”作用,积极开展专家辅导、阅读指导和实例分析,多种形式引导兵团各族中职、中小学生学党史、知党情、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做出积极贡献。

(二)研学旅行。以“红旗飘飘 引我成长”为主题,组织开展好研学旅行实践活动。结合读书内容,组织各族中职、中小学生以班(年)级为单位,深入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红色之旅”研学旅行实践活动,促进学生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发学生对党、对国家、对人民的热爱之情。

(三)征文比赛。以“红旗飘飘 引我成长”为主题,组织开展好征文活动。结合读书和研学旅行社会实践,切合新疆特色,学校实际,组织各族中职、中小学生撰写征文活动,字数不超过1000字。要加强对学生征文写作的指导。各师教育局要举办相应层级的征文评比,并推荐报送优秀征文参加全国征文比赛。

(四)演讲比赛。以“红旗飘飘 引我成长”为主题,分学校、团场、师市举办演讲比赛,层层选拔,确保全国参赛质量。各师教育局要在读书、实践活动基础上,以学校为单位广泛开展演讲比赛。演讲时间不超过5分钟。

(五)朗诵比赛。选取《红旗飘飘 引我成长》朗诵读本精选内容,举办朗诵会,巩固读书成果,扩大参与人数。各师教育局要举办相应层级的朗诵比赛。朗诵时间不超过4分钟。

(六)微视频比赛。参加活动的单位和师生,可通过拍摄读书、研学旅行、演讲、朗诵比赛等成果,提供微视频作品,多角度展示活动成果。微视频不超过3分钟。

二、活动安排

(一)第一阶段(2017年10月—2018年3月):宣传启动。组织开展读书、征文、书画、演讲、微视频拍摄等实践活动。各师教育局、教育关工委及时制定活动方案,组织学生阅读《红旗飘飘 引我成长》主题教育读本。根据学生参与读书、实践的具体情况,指导学生写作征文、开展演讲、摄制微视频,并进行评选表彰。

(二)第二阶段(2018年4月-5月):开展征文、书画评比。根据兵团教育局评选通知报送名单,对各师报送的征文、书画进行分类统一评选,确定表彰名单。推送微视频展播作品。

(三)第三阶段(2018年5月-6月):兵团进行总结通报。

(四)第四阶段(2018年7月):组织优秀代表和作品参加全国演讲、朗诵总决赛、总结表彰大会。

三、奖项设置

(一)对在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中职、中小学生,授予“读书之星”称号。

(二)对在主题教育活动中表现突出的班级,授予“五好小公民主题教育读书活动优秀班集体”称号。

(三)征文比赛。分小学组、初中组和高中组(含中职中专)分别进行评选,分别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四个奖项。

(四)微视频比赛。对参加微视频比赛的单位和个人,设置集体和个人比赛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

(五)对积极指导学生参加征文、演讲、朗诵、微视频比赛的老师,颁发和该学生所获奖项等级一致的指导奖。

(六)对活动开展有特色并取得良好效果的学校,授予“示范学校”称号。

(七)对积极组织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成绩突出的个人,授予“先进个人”称号。

(八)对积极组织开展活动,做好总结、评比、表扬和推荐工作的教育关工委,授予“先进集体”称号。

各奖项评选细则、兵团总结评选通知和总结大会具体方案,由组委会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各地组织开展活动的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筹安排。为加强五好小公民“红旗飘飘 引我成长”主题教育活动的领导,各师教育局、中小学校和中职学校要成立主题教育读书活动领导小组,确定一名分管领导主抓此项工作,成立办公室或明确专人组织指导主题教育读书活动的开展。各师教育局(教育关工委)于10月30日前将本师活动方案和联系人基本信息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报兵团青少年五好小公民“红旗飘飘 引我成长”主题教育活动办公室。活动结束时,请各师教育局(教育关工委)上报推荐名单的同时,及时上报活动总结。

(二)强化宣传,层层联动。五好小公民作为教育部关工委的一项品牌活动,是兵团中小学生德育教育的重要抓手,也是兵团教育关工委常抓不懈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师教育局、各中小学校和中职学校要高度重视,认真严格按照主题教育读书活动的时间节点和步骤,切实提升主题教育活动的宣传力度,切实做到学生参与活动全覆盖,激发学生参加活动兴趣,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三)重视读书,狠抓落实。五好小公民主题教育读书活动,要读好书、有书读,教育部关工委组织在全国有影响力的老专家、老教师编印出版了《红旗飘飘 引我成长》主题教育活动读本,为确保学生在参与活动中切实受到教育,每个班级读本拥有量原则上不少于10本,读本费用可以从学校公用经费中支出。今年读本的征订继续采取以学校为单位统计征订数量,请各师教育局及兵团直属学校于10月30日前将征订汇总表报兵团五好小公民“红旗飘飘 引我成长”主题教育读书活动办公室,并抄送五好小公民活动新疆办事处。

联系人:李福聪  0991-2896287(兼传真)

电子邮箱:1500257133@qq.com

联系人:谭兴力     电 话:0991-7606319

电子邮箱:sunshinetan@163.com

附:兵团青少年五好小公民“红旗飘飘·引我成长”主题

教育读书活动及朗诵读本统计表

                                                       兵团教育局

                                                     2017年10月13日

附件:读本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