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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高等学校继续教育发展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18年05月02日 信息来源:教育局 编辑:兵团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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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兵团教育局

兵教办发〔2018〕40号

第八师教育局,石河子大学、塔里木大学、兵团广播电视大学、兵团教育学院、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办好继续教育,进一步提升高等学校继续教育办学质量,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继续教育发展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8〕15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要意义

高校继续教育是国家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学习型社会、大力提高国民素质的重要支撑。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背景下,开展高校继续教育发展年度报告工作是逐步完善高校继续教育质量保障制度,全面提高继续教育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是强化高校办学主体责任,推进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社会监督的重要体现;是加强教育行政部门事中事后监管和服务,提高科学决策水平的有效手段;是宣传展示高校继续教育办学理念、办学成果、办学特色,在全社会营造全民学习、终身学习良好氛围的重要途径。

二、工作要求

(一)责任主体。各高校是继续教育发展年度报告的责任主体,对报告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二)报送范围。高校继续教育发展年度报告工作涉及普通高校、独立设置成人高校、开放大学等各类举办继续教育的高校。内容涵盖函授、业余、脱产、网络教育、远程开放教育等不同形式的本专科学历继续教育,以及短期培训等非学历继续教育。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做好全面组织动员,完成好本校继续教育发展年度报告工作。

(三)组织领导。各高校要落实由主管校领导牵头的学校继续教育发展年度报告责任人制度,统筹协调学校继续教育各相关单位,确定责任部门和负责人,按时完成学校继续教育发展年度报告编制与报送工作。

三、报告内容

内容包括:学校继续教育办学定位与管理体制、学历继续教育办学情况、非学历继续教育发展情况、社会贡献与改革创新情况、问题与对策建议等五个部分,具体内容详见《高校继续教育发展年度报告编制要点》(见附件)。

鼓励高校向社会全文或择要发布报告,展现改革创新成果,接受社会监督。

四、工作安排

(一)报告要求

高校报告应按照《高校继续教育发展年度报告编制要点》撰写,要抓住影响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要素,突出重点,特色鲜明,用事实和数据说话,原则上不超过8000字。此外,鼓励高校通过附件方式报送相对详实的特色案例。

(二)报送要求

各高校应于2018年4月15日至5月31日期间登录“www.zygl.edu.cn”,进入“高等学校继续教育发展年度报告工作”栏目,提交本校2017年度继续教育发展报告、特色案例。相关纸质文本加盖公章报送至兵团教育局职成处,电子版发送至我局职成处邮箱。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媛媛   丁廷祥

电话:0991-2896280

邮箱:550782692@qq.com

地址:乌鲁木齐市光明路196号

邮编:830002

附件:高校继续教育发展年度报告编制要点

兵团教育局

2018年4月19日

附件

高校继续教育发展年度报告编制要点

一、学校继续教育办学定位与管理体制

(一)学校概况。

  (二)学校继续教育工作的总体规划、办学定位等。

1.继续教育在本校章程及整体发展规划中的表述情况。

2.学校是否制定了专门的继续教育发展战略规划。

3.学校是否将继续教育纳入学校“双一流”建设或其他重点建设工程项目。

4.学校继续教育坚持立德树人,加强党建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举措。

(三)学校继续教育办学体制、管理机制与归口管理的情况。

1.学校继续教育归口管理部门与继续教育办学院系(机构)的权利义务关系。(没有归口管理部门的可不写)

2.继续教育办学院系(机构)之间的责任分工。(学校只有一个继续教育办学院系的可不写)

3.继续教育办学院系(机构)与校内其他院系(机构)之间的协同关系。

(四)学校领导定期研究继续教育并解决问题情况。

  (五)学校继续教育规章制度建设情况。

二、学历继续教育办学情况

(一)总体规模。

1.各类型(函授、业余、脱产、网络教育、远程开放教育等)、各层次(高起专、专升本、高起本)、各专业学历继续教育的年度招生人数、在学人数及当年毕业生人数。

2.在学学生来源分析(性别、年龄、职业、户籍、专业等分布情况)。

3.普通高校请补充报告本校继续教育与全日制教育协调发展情况,注明本校全日制教育各专业与学历继续教育各专业招生、在学人数的对比情况。

(二)基本建设情况。

1.继续教育专业设置情况,特别是反映学校优势学科和特色专业的建设与调整情况。

2.继续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支撑人才培养目标和规格的情况及案例。

3.继续教育人才培养方案的落实情况及监管措施。

4.继续教育教师构成及管理情况。包括授课教师、辅导教师、管理人员基本数量及聘任、管理、培训情况,应特别注明学历继续教育授课教师中本校教师的比例。

5.继续教育教学资源的建设及更新情况。

6.学习支持服务的软硬件建设情况。

7.信息化建设情况及在继续教育教学和管理中的应用和成效。

8.学校在学历继续教育办学投入方面的情况,特别是学历继续教育学费收入及使用情况。

(三)规范管理情况。

1.严格执行教育行政部门相关政策和规定,在规范招生、严格考试与毕业管理方面的举措。

2.学习支持服务管理制度与标准建设、执行方式与效果等。特别需注明学习中心(函授站点)有无点外设点、中介招生、违规收费、虚假承诺和宣传等现象。

3.内部质量保证的机制建设及实施效果。

4.接受外部质量评估的类型、频率及效果等。

(四)学生学习效果。

1.学生学习满意度。

2.社会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反馈评价。

3.举例说明毕业生成就。

三、非学历继续教育发展情况

(一)非学历继续教育基本情况。

1.学校非学历继续教育的年度总班次、总人次。

2.学校主要面向哪几类人群开展非学历继续教育。针对每一类人群开展非学历继续教育的总班次、总人次。

3.学校非学历继续教育招生方式(委托招生或社会招生等)。

4.非学历继续教育的教学模式(面授、在线、混合式等)。

(二)非学历继续教育的工作进展。

(三)非学历继续教育的主要特色。

四、社会贡献与改革创新情况

(一)学校继续教育服务国家战略、经济社会发展与学习型社会建设的情况与经验。

(二) 学校继续教育资源面向校内、社会开放服务情况。

(三)学校继续教育与其他高校、行业、企业、国际机构等的合作情况。

(四)学校继续教育的创新、特色与经验。

(五)学校继续教育科学研究情况。

(六)学校继续教育获奖及立项情况。

五、问题与对策建议

(一)学校继续教育发展与人才培养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二)学校下一步开展继续教育工作的思路、目标和举措。

(三)对“办好继续教育”的建议。

兵团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4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