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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 计划”研究生招生报名宣传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18年10月12日 信息来源:教育局 编辑:兵团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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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兵团教育局

关于做好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

计划”研究生招生报名宣传工作的通知

各师教育局,石河子大学、塔里木大学、兵团广播电视大学、石河子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兵团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 财政部 人事部关于大力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意见》(教民〔2004〕5号)及《教育部等五部委关于印发<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教民〔2005〕11号)精神,教育部于2005年起决定开展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研究生工作。2019年国家下达面向兵团招生的114个“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和面向14个省、自治区(含兵团)及7个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招生的1000名博士生计划(计划详见附件1)。为配合招生单位完成“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录取工作,现就做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报名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实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少数民族人才培养工作的亲切关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切实做好招生宣传工作,努力培养一大批立场坚定、思想过硬,具有较高科学人文素养和创新能力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为兵团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

二、招生计划

(一)骨干计划招生是全国研究生招生的一部分,在严格执行《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博士年度招生文件基础上,坚持“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原则。

(二)骨干计划为国家定向培养专项招生计划,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之内单列下达。2019年计划招生5000人,其中,博士研究生1000人,硕士研究生4000人(兵团114人)。

(三)招生单位可招收不超过10%的汉族在职考生,录取的博士考生中,西部民族地区少数民族考生所占比例不得低于80%。

(四)由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复旦大学、浙江大学、厦门大学、四川大学8所高校继续承担定向西藏新疆公共管理人才培养任务,每校40人。上述高校面向西藏或新疆招收定向西藏新疆公共管理人才计划后,不再面向西藏或新疆招收其他类型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

三、报名条件

(一)生源范围

1.考生及父母户籍在兵团的少数民族考生(包括区内外高校应届、往届毕业生);

2.汉族考生应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作3年以上,且报名时仍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作。

3. 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学校和少数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学校的教师、管理人员,招生计划单列为“其他”类(见附件1)。

(二)学业要求

1.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应届毕业生,必须是品学兼优,当年(2019年9月1日前)毕业可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往届、在职考生必须已取得本科(同等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符合国家规定的报考条件。

2.报考博士研究生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必须是品学兼优,当年(2019年9月1日前)毕业可取得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且在专业领域有培养前途;往届、在职考生必须已取得硕士(同等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国家规定的报考条件。

3.关于其他学业水平条件(如高职高专毕业生)、部分特殊专业报考要求(如非法学专业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硕士、公共管理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等)详见《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四、报考资格确认程序

(一)请考生仔细阅读“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硕、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确认是否符合报名条件,有重点地选择报考兵团经济社会发展急需专业。高校教师报考硕、博士计划,可优先选择对口支援高校和本校学科建设发展急需专业。

(二)兵团教育局高等教育处负责兵团生源考生报考资格确认。请各师教育局和各高校通知报考考生填报“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硕、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详见附件2和3),一式三份打印签名(在职考生,其单位要在“单位意见”栏签上同意,并盖单位(法人)公章,高校正式在编人员,可盖该校人事处公章;中小学校正式在编的人员,须盖师教育局公章。)后到兵团教育局高教处审核盖章后方可报名,未经兵团教育局高教处审核盖章均为无效报考。各高校人事处统一负责组织本校教师和在校应届少数民族毕业生报名宣传工作。按规定时间统一向兵团教育局高教处报送登记表。

(三)考生资格确认同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2.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在读证明原件、学生证原件或复印件;

3.往届毕业生(包括在职人员)报考硕士研究生提供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原件或复印件,报考博士研究生携带硕士毕业证、硕士学位证(同等学力证书)原件或复印件;

4.非在职考生需携带家长户口本原件或复印件;

5.在职报考人员资格确认表须签署单位意见并加盖公章;

6.异地考生可委托他人办理资格确认手续,委托人办理资格确认手续时须携带考生本人签名的“委托书”。

(四)领取校验码

通过资格确认的硕士研究生考生将获得校验码,此码是考生网上报名时作为“少民骨干”资格的唯一标识。博士研究生报考不需要校验码。校验码只发放一次,因个人原因导致校验码作废者,不再重新发放。具体领取方式如下:

1.在内地高校就读的应届兵团籍考生必须在就读高校所在地参加考试。考生通过资格确认后,兵团教育局对拟同意报考的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疑义者方可发放考生登记表。考生凭加盖公章的考生登记表到报考所在地的省级教育考试部门领取校验码。(具体政策请咨询报考所在地的省级教育部门或教委)。

2.在新疆考点参加考试的兵团籍考生:考生通过资格确认后,兵团教育局对拟同意报考的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疑义者方可发放考生登记表并领取校验码。

(五)新疆公共管理人才培养计划

定向新疆公共管理人才培养计划的考生由兵团党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审核,并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出具报考名单,考生登记表和校验码发放由兵团教育局高等教育处统一办理。

五、考试录取

(一)报考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实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等特殊政策,由教育部统一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成绩要求。

(二)被录取的考生,直接进入招生学校进行基础强化学习,各招生学校按照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及时办理入学手续并注册学籍,修业年限和学习年限与其他普通类招生计划保持一致。

(三)协议签订。被录取考生需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培养协议书。协议先由考生与招生单位签订,再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或所在单位签订。被录取的考生入学报到时均不迁转户口。

六、教育管理

(一)责任主体。招生单位是骨干计划学生培养工作的责任主体。凡涉及学生在校期间教育管理服务的各类事项,如出国交换学习、学籍变动、学生奖助等,均按各招生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二)学生资助。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含基础培训)的学费、住宿费等按国家及招生单位相关规定缴纳。各招生单位和基础培训学校按照国家和本单位的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给予奖励资助。在开展奖助学金评定时,充分考虑骨干计划学生的特殊性前提下,予以适当倾斜。

(三)鼓励招生单位从已录取骨干计划学生中选拔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懂少数民族语言的学生参与本校低年级少数民族学生的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七、就业管理

(一)就业。骨干计划学生毕业后,必须履行协议回新疆兵团地区和单位就业,不得违约。

(二)派遣。在职考生派遣回原工作单位。毕业离校时仍未就业的非在职考生派遣回生源所在地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学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档案转回原工作单位、就业单位或生源所在地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

(三)升学。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同意(在职学生还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同意),骨干计划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限报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同时签订博士研究生定向协议书。

八、资格确认受理时间及地点

(一)报考硕士研究生资格确认受理时间:2018年10月15日至24日;因所有拟报考考生信息要在网站提前公示5天,无异议后方可发放校验码和盖章,请各位考生务必提早办理资格确认手续,以防延误网上报名。

受理地点:乌鲁木齐市光明路196号,兵团机关综合办公楼兵团教育局高等教育处(1143房间)。

联 系 人:马金鑫

联系电话:0991—2896299

(二)报考博士研究生资格确认受理时间:2018年11月1日至2019年2月28日。

受理地点:乌鲁木齐市光明路196号,兵团机关综合办公楼兵团教育局高等教育处(1143房间)。

联系人:程俊翕

联系电话:0991—2896297

石河子大学和塔里木大学在职教师报考工作统一由各校人事处负责办理,按规定时间统一向兵团教育局高教处报送登记表。

国家采取特殊措施大力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是支持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繁荣,维护祖国长远稳定统一的重大战略举措。各师、各高校要从战略的高度认识并认真做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报名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积极鼓励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报考。相关附件可在教育部民族教育司网页或兵团教育局政务网下载。

若有不详之处,请咨询兵团教育局高等教育处。

联系电话:0991-2896299、2896297

联 系 人:马金鑫、程俊翕

附件:1.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名额分配表

2.报考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

究生考生登记表

3.报考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

究生考生登记表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在职

考生)定向协议书(格式)

5.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非在

职考生)定向协议书(格式)

6.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在职

考生)定向协议书(格式)

7.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非在

职考生)定向协议书(格式)

                                                                                                   兵团教育局

                                                                                      2018年10月12日


附件1: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名额分配表

附件2:报考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附件3:报考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附件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格式)

附件5: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非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格式)

附件6: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格式)

附件7: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非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