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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教育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兵团综合 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19年07月27日 信息来源:教育局 编辑:兵团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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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兵团教育局

兵教发〔2019〕12号


            兵团教育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兵团综合

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行动方案

                                  通      知


各师市,兵团机关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切实加强兵团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兵团教育局会同兵团卫生健康委员会等7部门制定了《兵团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行动方案》。经兵团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兵团教育局

兵团卫生健康委员会

                          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兵团财政局               

                         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兵团市场监督管理局

                        兵团新闻出版局

                         2019年5月27日



         兵团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行动方案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生近视问题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教育部等八部门《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教体艺〔2018〕3号)教育部关于印发<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教体艺函〔2018〕13号),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建立“部门合作、家校协同、社会参与、综合防控”的长效防控机制2023年,力争实现兵团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在2018年的基础上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近视高发师市每年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到2030年,实现兵团儿童青少年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视力健康整体水平显著提升,6岁儿童近视率控制在3%左右,小学生近视率下降到35%以下,初中生近视率下降到59%以下,高中阶段学生近视率下降到69%以下,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秀率达25%以上。

二、行动措施

(一)学校

加强健康管理与考核。建立以校领导、班主任、校医、家长代表、学生视力保护委员和志愿者等学生代表为一体的学生视力健康管理领导小组,明确和细化工作职责。将近视防控知识融入课堂教学、校园文化和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加强医务室(校医院等)力量,按标准配备校医和必要的药械设备及相关监测检查设备。将学生(幼儿)近视防控工作纳入学校(幼儿园)管理、教师管理、班级管理年终考核、评优内容。

  切实减轻学生学业负担。严格依据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组织安排教学活动,严格按照“零起点”正常教学,注重提高课堂教学效益,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改变难度、调整进度。统筹管理年级组和学科组作业总数量、总时间和内容,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书面家庭作业完成时间不得超过60分钟,初中不得超过90分钟,高中阶段也要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寄宿制学校要缩短学生晚上学习时间。科学布置作业,提高作业设计质量,促进学生完成好基础性作业,强化实践性作业,减少机械、重复训练,不得使学生作业演变为家长作业。

  加强考试管理。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坚决控制义务教育阶段校内统一考试次数,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不得超过1次,其他年级每学期不得超过2次。严禁以任何形式、方式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和排名;严禁以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严禁以各种名义组织考试选拔学生。

  改善视觉环境。改善教学设施和条件,鼓励采购符合标准的可调节课桌椅和坐姿矫正器,为学生提供符合用眼卫生要求的学习环境。严格按照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落实教室、宿舍、图书馆(阅览室)等采光和照明要求,使用利于视力健康的照明设备。加快消除“大班额”现象。教室照明卫生标准达标率100%。根据学生座位视角、教室采光照明状况和学生视力变化情况,每月调整学生座位,每学期对学生课桌椅高度进行个性化调整,使其适应学生生长发育变化。

  坚持眼保健操等护眼措施。中小学校要严格组织全体学生每天上下午各做1次眼保健操,认真执行眼保健操流程,提醒学生保持手部清洁卫生。教师要教会学生正确掌握执笔姿势,督促学生读写时坐姿端正,监督并随时纠正学生不良读写姿势,提醒学生遵守“一尺、一拳、一寸”要求,即眼睛与书本距离应约为一尺、胸前与课桌距离应约为一拳、握笔的手指与笔尖距离应约为一寸。教师发现学生出现看不清黑板、经常揉眼睛等迹象时,要了解其视力情况。

  强化户外体育锻炼。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确保中小学生在校时每天1小时以上体育活动时间。严格落实国家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确保小学一二年级每周4课时,三至六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每周2课时。中小学校每天安排30分钟大课间体育活动。全面实施寒暑假学生体育家庭作业制度,鼓励学生参加球类、冰雪等运动和艺术活动,督促检查学生完成情况。

加强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要求,开齐开好健康教育课程,向学生讲授保护视力的意义和方法,提高其主动保护视力的意识和能力,积极利用学校闭路电视、广播、宣传栏、家长会、家长学校等形式对学生和家长开展科学用眼护眼健康教育。通过学校和学生辐射教育家长。培训培养健康教育教师,开发和拓展健康教育课程资源。

科学合理使用电子产品。严禁学生将个人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带入课堂,带入学校的要进行统一保管。学校教育本着按需的原则合理使用电子产品,教学和布置作业不依赖电子产品,使用电子产品开展教学时长原则上不超过教学总时长的30%,原则上采用纸质作业。

定期开展视力监测。小学要接收医疗卫生机构转来的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确保一人一档,并随学籍变化实时转移。在卫生健康部门指导下,严格落实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和每学期2次视力监测制度,对视力异常的学生进行提醒教育,为其开具个人运动处方和保健处方,及时告知家长带学生到眼科医疗机构检查。做好学生视力不良检出率、新发率等的报告和统计分析,配合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视力筛查。学校和医疗卫生机构要及时把视力监测和筛查结果记入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 

倡导科学保育保教。严格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严禁“小学化”教学。要保证儿童每天2小时以上户外活动,寄宿制幼儿园不得少于3小时,其中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可结合地区、季节、学龄阶段特点合理调整。为儿童提供营养均衡、有益于视力健康的膳食,促进视力保护。幼儿园教师开展保教工作时要主动控制使用电视、投影等设备的时间。

(以上由兵团教育局负责,卫生健康委、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二)家庭

避免不良用眼行为。家长应当了解科学用眼护眼知识,带动和帮助孩子养成良好用眼习惯,尽可能提供良好的居家视觉环境。0—6岁是儿童视觉发育的关键期,家长应尤其重视孩子早期视力保护与健康,引导孩子不在走路、吃饭、卧床时和晃动的车厢内、光线暗弱或阳光直射等情况下看书或使用电子产品。监督并随时纠正孩子不良读写姿势,应保持“一尺、一拳、一寸”,读写连续用眼时间不宜超过40分钟。

增加户外活动和锻炼。积极引导孩子在家时每天到户外阳光下进行活动或体育锻炼60分钟以上,鼓励支持参加体育活动,督促认真完成寒暑假体育作业,使其掌握1-2项体育运动技能。

  控制电子产品使用。有意识地控制孩子特别是学龄前儿童使用电子产品,非学习目的的电子产品使用单次不宜超过15分钟,每天累计不宜超过1小时,年龄越小,连续使用时间应越短。

  保障睡眠和营养。减轻课外学习负担,不盲目参加课外培训、跟风报班,避免学校减负、家庭增负,确保小学生每天睡眠10个小时、初中生9个小时、高中阶段学生8个小时。在条件允许情况下,让孩子多吃鱼类、水果、绿色蔬菜等营养膳食。

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改变“重治轻防”观念,经常关注家庭室内照明状况,注重培养孩子良好用眼卫生习惯。掌握孩子眼睛发育和视力状况,随时关注孩子视力异常迹象,了解到孩子出现需要坐到教室前排才能看清黑板、看电视时凑近屏幕、抱怨头痛或眼睛疲劳、经常揉眼睛等迹象时,及时带其到正规眼科医疗机构检查、验光,遵从医嘱进行科学的干预和近视矫治。

(以上由兵团教育局、卫生健康委、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根据职责分工负责)

(三)学生

强化健康意识。学生要强化“每个人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意识,主动掌握科学用眼护眼知识,并向家长宣传。积极关注自身视力状况,自我感觉视力发生明显变化时,及时告知家长和教师,尽早到眼科医疗机构检查和治疗。

养成健康习惯。遵守近视防控要求,认真规范做眼保健操,保持正确读写姿势,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户外活动,每周参加中等强度体育活动3次以上,养成良好生活方式,不熬夜、少吃糖、不挑食,自觉减少电子产品使用。

(以上由兵团教育局、卫生健康委、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根据职责分工负责)

(四)医疗卫生机构

  建立视力档案。严格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关于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要求,做到早监测、早发现、早预警、早干预,2019年起,0—6岁儿童每年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达90%以上。在检查的基础上,依托现有资源建立、及时更新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并随儿童青少年入学实时转移。在学校配合下,认真开展中小学生视力筛查,将眼部健康数据(包括屈光度、眼轴长度、屈光介质参数等)及时更新到视力健康电子档案中,筛查出视力异常或可疑眼病的,要提供个性化、针对性强的防控方案。

  规范诊断治疗。在有条件的团场及以上综合医院普遍开展眼科医疗服务,认真落实《近视防治指南》等诊疗规范,提高服务能力。根据儿童青少年视觉症状,进行科学验光及检查,明确诊断,按照诊疗规范矫治。叮嘱近视患者遵从医嘱随诊,以便及时调整采用适宜的干预和治疗措施。对于高度近视或病理性近视患者,应充分告知疾病的危害,提醒其采取预防措施避免并发症的发生或降低危害。开展近视防治研究,制定跟踪干预措施,检查和矫治情况及时记入其视力健康电子档案。充分发挥中医药在近视防治中的作用,推广应用中医药特色技术和方法。

加强健康教育。以公共卫生服务为抓手,发动儿童青少年和家长自主健康行动。针对人们缺乏近视防治知识、对近视危害健康严重性认识不足的问题,发挥健康管理、公共卫生、眼科、视光学、疾病防控、中医药相关领域专家的指导作用,主动进学校、社区、家庭,积极宣传推广预防近视的视力健康科普知识。加强营养健康宣传教育,因地制宜开展营养健康指导和服务。

(以上由兵团卫生健康委牵头,教育局、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配合)

(五)有关部门

教育局:严格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成立兵团中小学和高校健康教育指导委员会,指导各师市教育局和学校科学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和视力健康管理等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开展近视综合防控试点工作,强化示范引领。进一步健全学校体育卫生发展制度和体系,不断完善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加快体育与健康师资队伍建设,聚焦“教”(教会健康知识和运动技能)“练”(经常性课余训练和常规性体育作业)“赛”(广泛开展班级、年级和跨校体育竞赛活动)“养”(养成健康行为和健康生活方式),深化学校体育、健康教育教学改革,积极推进校园体育项目建设。推动师市加强中小学医务室建设,按照标准和要求强化人员和设备配备。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学校校医配备情况专项督查,解决校医数量及设备配备不足问题。鼓励高校开设眼视光、健康管理与教育相关专业,培养近视防治、视力健康管理专门人才和健康教育教师。会同有关部门坚决治理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每年对校外培训机构教室采光照明、课桌椅配备、电子产品等达标情况开展全覆盖专项检查。

卫生健康委员会:培养优秀视力健康专业人才,在有条件的社区和团场医院设立近视防控站点。加强基层眼科医师、眼保健医生、儿童保健医生和校医培训,提高视力筛查、常见眼病诊治和急诊处置能力。加强视光师培养,确保每个师医院均有合格的视光专业人员提供规范服务,并根据儿童青少年近视情况,选择科学合理的矫正方法。全面加强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及其相关危险因素监测网络、数据收集与信息化建设。会同教育局组建兵团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治和视力健康专家队伍,科学指导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治和视力健康管理工作,每年核实各师市儿童青少年近视率。会同有关部门,在国家强制性标准下,严格规范教材、教辅、考试试卷、作业本、报刊及其他印刷品、出版物等的字体、纸张,以及学习用具等,并按照采光和照明国家有关标准要求,对学校、托幼机构和校外培训机构教室(教学场所)以“双随机”方式进行抽检、记录并公布。

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及新闻出版局:增加适合儿童青少年户外活动和体育锻炼的场地设施,持续推动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向儿童青少年开放。积极引导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各类儿童青少年体育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冬夏令营、训练营和体育赛事,吸引儿童青少年广泛参加体育运动;动员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为儿童青少年参与体育锻炼提供指导。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新媒体等作用,利用公益广告等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宣传推广近视防治知识。落实国家网络游戏总量调控、控制新增网络游戏上网运营数量要求,探索符合实际的适龄提示制度,采取措施限制未成年人使用时间。

财政局:合理安排投入,保障检测经费,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照明、检测、可调节课桌椅等设备,积极支持相关部门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教育局、卫生健康委完善中小学和高校校医、保健教师和健康教育教师职称评审政策。

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监管验光配镜行业,加强眼视光产品和计量监管,整顿配镜行业秩序,加大对眼镜和眼镜片流通及销售等执法检查力度,规范眼镜片市场,杜绝不合格眼镜片流入。

三、加强考核评价

签订责任书和加强考核。各师市负责落实辖区内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措施,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兵团教育局、卫生健康委代表兵团与各师市签订全面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责任书,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总体近视率和体质健康状况纳入师市年度绩效考核,严禁片面以学生考试成绩和学校升学率考核教育局和学校。将视力健康纳入素质教育,将儿童青少年身心健康、课业负担等纳入兵团义务教育质量监测评估体系,对儿童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连续三年下降的师市和学校(幼儿园)依法依规予以问责。建立兵团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评议考核制度,自2019年起,每年对师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评议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兵团党委组织部,兵团教育局、卫生健康委根据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