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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批“2+5”重点人才计划“天池英才” 引进计划“高校银龄讲学团队” 特聘专家项目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4年07月05日    信息来源:兵团教育局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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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新党发〔2022〕8号),按照《自治区“天池英才”引进计划实施细则(试行)》(新人社发〔2024〕1号)有关规定,经报请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现开展第三批“2+5”重点人才计划“天池英才”引进计划“高校银龄讲学团队”特聘专家项目申报遴选工作,制定申报指南如下。

一、申报对象

面向全区高校拟发展的重点学科和领域,着力从疆内外引进一批已退休的优秀教育人才,助力学科建设、夯实教学科研基础、提升办学质量。优先支持南疆重点建设高校。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社会公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师德师风正派,恪守职业道德,秉承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作风,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创新精神。

2.高校“银龄讲学团队”特聘专家项目面向疆内外公开招聘,由用人单位(引才单位)结合办学定位、学位点建设、学科专业建设、团队建设、教学改革、校企合作等需求进行遴选。团队成员一般由1名专家和2名骨干成员组成,最多不超过5人,服务时间为1学年。

3.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科研院所、企业退休专家可放宽要求),具有深厚学术造诣或高超技术技能水平,能够胜任核心课程教学工作。

4.已退休且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1954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

(二)限制条件

1.落实重点人才计划项目互斥原则,已入选第一批、第二批自治区“2+5”重点人才计划且在支持期内的不得重复申报;第三批自治区“2+5”重点人才计划各项目之间不得多头申报。申报各批次团队、平台、园区、“小组团”等项目的核心成员不得重复申报。

2.已纳入高校银龄教师支援西部计划的不得申报,疆内退休教师不得在原工作单位申报。

三、申报程序

(一)发布指南。自治区教育厅会同兵团教育局制定申报指南,经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在自治区、兵团有关媒体和平台公开发布。

(二)单位推荐。用人单位(引才单位),积极寻访符合条件的银龄讲学团队,并按要求准确填报项目申报表,经党委会议研究同意后报送。

用人单位(引才单位)确定推荐人选后,将纸质版汇总表按隶属关系报自治区教育厅或兵团教育局(地州高职院校由所属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报送),并于2024年7月31日20∶00前指导推荐人选登录新疆教师公共服务平台(www.xinjiangjiaoshi.cn),按照要求填报个人信息以及上传相关材料(包括Word及PDF盖章版申报书、佐证材料等)。

(三)专家评审。自治区教育厅会同兵团教育局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将符合条件的团队人选名单报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查重,查重后邀请疆内外知名专家组成专业评审委员会,对推荐人选的能力素质、承担任务和经费资助额度等进行综合评审。

(四)人选确定。自治区教育厅将评审结果报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进行初步审议后,召开厅党组会议研究,提出初步建议入选团队名单和经费资助额度,在一定范围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再次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提交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审议通过后由自治区教育厅(兵团教育局)印发入选通知,财政部门按程序拨付支持资金。

(五)服务管理。自治区教育厅(兵团教育局)及用人单位(引才单位)分别与入选团队签订任务书,明确目标任务及可量化的绩效指标。建立团队档案,严格组织实施。

四、支持措施

(一)对按程序遴选确定的团队成员,由新疆人才发展基金给予经费资助,其中正高级职称最高资助10万元/人、副高级职称最高资助8万元/人,根据任务书完成情况、年度目标进度、实际在疆服务时间等分阶段拨付。在岗期间的其他福利待遇由银龄讲学团队与用人单位(引才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协商确定。

(二)用人单位(引才单位)应为银龄讲学团队提供必要的教学科研条件以及良好的生活条件,定期组织体检,关心身心健康,购买必要的保险。

(三)银龄讲学团队聘期内在疆发明技术专利且成功应用的或在疆转化科研成果的,按照自治区有关规定享受相关权利、获得具体收益。

(四)用人单位(引才单位)依据任务书实行聘期届满考核,重点考核银龄讲学团队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和实际到岗情况等。聘期届满考核等次分为合格、不合格。届满考核不合格的,扣减相应支持经费。

五、有关要求

(一)用人单位(引才单位)要切实履行用人选人主体责任,加强对银龄讲学团队设岗、推荐、审核、服务等方面的全过程管理,确保选才用才工作方向。要严格按照指南的支持范围和相关要求进行申报,注重发挥人才的集聚效应,防止搞平衡、撒胡椒面。

(二)用人单位(引才单位)要坚持标准,保证质量,优中选优。要对申报人的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学术规范、专业能力水平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对于存在弄虚作假等科研失信行为的申报人,取消申报资格,对于把关不严,不能认真履行推荐职责的引才单位,停止下一年度的推荐资格。

(三)用人单位(引才单位)应建立完善科技伦理和科技安全审查机制,防范科技伦理和安全风险,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审查和过程管理。凡私自将科技成果进行技术交易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经过相关程序认定有涉密内容的,在内部进行公示时,只公示引进人选姓名、单位,不得公示人选其他个人身份信息。

 

联系人:自治区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张亚飞,0991-7606189,15981772470

地址:乌鲁木齐市胜利路229号

兵团教育局教师工作处

王思思,0991—2896283,15899162852

地址:乌鲁木齐市光明路196号

 

附件:1.“天池英才”引进计划“高校银龄讲学团队”特聘专家项目申报书.docx

        2.“天池英才”引进计划“高校银龄讲学团队”特聘专家人选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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