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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基础教育司负责人就《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工作方案》答记者问
发布时间:24年12月17日    信息来源:教育部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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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为孩子们打造健康快乐成长的“大本营”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负责人就《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工作方案》答记者问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等十七部门印发了《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教育部基础教育司负责人就《方案》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方案》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协同育人工作,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健全学校家庭社会育人机制”。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市八一学校、北京育英学校等地考察以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多次就家校社协同育人发表重要讲话,作出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为进一步做好协同育人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强调:“我们要建成的教育强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强国,应当具有强大的思政引领力、人才竞争力、科技支撑力、民生保障力、社会协同力、国际影响力,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有力支撑。”

  教育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会同相关部门积极推动家校社协同育人工作,于2023年1月联合印发《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意见》,公布97个县(区、市)作为全国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实验区,并于2024年5月28日召开全国家校社协同育人工作现场推进会,总结交流各地家校社协同育人的经验做法,扎实推进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落地生根。

  当前中小学生“小眼镜”“小胖墩”、脊柱侧弯、心理健康等问题仍较为突出,需要学校家庭社会同向同行、协同发力,为少年儿童身心健康成长创造有利条件。我们深刻认识到以“教联体”为载体的协同育人机制,是破解当前突出问题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调动部门资源,协同社会力量,共同为孩子们打造健康快乐成长的“大本营”,今年9月,教育部会同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科学技术部、公安部、民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文物局、国家消防救援局、国务院妇儿工委、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关工委、中国科协联合印发《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工作方案》,推动各地各中小学校以“教联体”为抓手,在实践育人、医教互促、体教互融、家校互动、社教同频、警校同步上加强协同配合。

  二、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的内涵是什么?

  答: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是以中小学生健康快乐成长为目标、以学校为圆心、以区域为主体、以资源为纽带,促进家校社有效协同的一种工作方式。其内涵是整合与学生健康成长、安全管护等育人责任有关的各类主体,包括政府、相关部门、学校、家庭、街道社区、社会资源单位等,明确各自职责任务,建立定期沟通协调机制,有针对性地推动解决学生成长中的突出问题,搭建常态化育人平台和活动载体,为学生参与文化学习、体育锻炼、艺术活动、劳动教育、科学教育、社会实践、课后服务等提供全方位条件保障。

  三、“教联体”建设的总体目标是什么?

  答:指导各地全面建立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确保政府统筹、部门协作、学校主导、家庭尽责、社会参与的协同育人工作机制更加完善,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更加浓厚。力争到2025年,50%的县建立“教联体”,到2027年所有县全面建立“教联体”。

  四、“教联体”各主体的职责任务主要有哪些?

  答:《方案》对政府、相关部门、学校、家庭、街道社区、社会资源单位等主体的职责任务作了明确规定。

  一是政府层面。主要负责推动本地区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强对家校社协同育人工作统筹领导,指导各部门协同配合,建立家庭教育指导机构,调动各类社会育人资源,提供政策支持和条件保障。

  二是部门层面。教育部门负责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协同育人工作,引导学校发挥主导作用和专业指导优势,强化与家庭、社会沟通协作,形成家校社协同育人合力。宣传部门负责指导新闻媒体和网络媒体加强正面宣传引导,营造育人良好氛围。公安部门负责加强警校协同,联合教育部门开展护校安园、学生交通安全等专项工作,加强校园周边治安治理,支持学校开展安全教育。网信部门负责开展涉未成年人网络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净化青少年网络环境。卫生健康部门负责会同教育部门做好儿童青少年健康服务,健全学生心理健康服务体系。民政部门负责加强对困境儿童、留守儿童、流动儿童的关心关爱。文化和旅游部门、文物部门负责利用文化和旅游资源、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等开展实践育人活动。科技部门、科协负责统筹各类科普教育阵地和资源,支持学校开展科学教育。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会同教育部门建立学校校舍、场馆建筑定期安全体检制度,在标准、技术等方面提供支持。消防部门负责会同教育部门指导学校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对学校周边食品和学生用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妇联组织负责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建设,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共青团组织负责加强学校共青团、少先队组织和属地街道、社区团队组织的联动。关工委组织负责发挥“五老”作用,参与思想政治教育、法治宣传教育、家庭教育指导等工作。

  三是学校层面。要做好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健全家校沟通联系制度,听取家长、社会对学校的意见建议。要整合社会资源,用好思政课和社会实践教育基地,丰富学校课堂和课后服务内容。

  四是家庭层面。家长要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要培育积极健康的家庭文化,树立科学的教育理念。要主动协同学校教育。要带领或支持子女开展体育锻炼、家务劳动、户外活动和参观游览。

  五是街道社区层面。要将家庭教育指导纳入城乡社区公共服务重要内容。要利用社区家长学校开展家庭教育指导。要开展各类知识宣讲和公益性课外实践活动,创造条件为学生提供校外活动与锻炼空间、假期管护场所。

  六是社会资源单位层面。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体育场馆、文化场馆、博物馆、科技馆等校外活动场所、医疗卫生机构、周边高校、周边企业、街道及相关社会资源单位要按照职能职责,结合自身资源特点,为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创造有利条件。

  五、推动“教联体”建设,应要建立怎样的工作机制?

  答:《方案》提出,推动“教联体”建设需要建立三方面的工作机制。一是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将“教联体”建设列入部门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谋划推动协同育人工作,完善经费、人员、场地等方面政策保障,推动家校社协同育人工作落实落地。二是教育部门制定实施方案和进度安排,与相关部门建立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推动学校因地制宜建立“教联体”,通过联责任、联资源、联空间,共同研究、推动破解学生成长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三是各相关部门、社区街道、社会资源单位落实育人责任,与学校建立工作对接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协同方式、责任人和联系方式,围绕学生在校内外学习生活的时间轴和空间场,提供全方位、全过程条件保障,凝聚“人人、事事、时时、处处”育人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