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部署要求,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全面巩固和深化教育领域扫黑除恶斗争专项整治成果,营造平安校园环境,即日起面向社会常态化征集教育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现将举报受理范围、举报渠道等公告如下:
一、线索范围
重点征集以下各类问题线索:
1.非法侵入学校,扰乱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侵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2.在校园周边敲诈勒索学生财物的违法犯罪行为;
3.虐待、欺凌未成年学生,猥亵、强奸等侵害学生及组织、强迫未成年少女卖淫等违法犯罪行为;
4.黑恶势力教唆学生或直接参与的校园欺凌、暴力行为;
5.干扰阻挠学校工程建设的违法犯罪行为;
6.在学校商店、食堂等承包及物资采购、学生购买保险、征订教辅资料等环节存在的违法犯罪行为;
7.非法“校园贷”“套路贷”“网络赌博”以及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
8.校外培训各环节存在的违法犯罪行为;
9.非法宗教、邪教活动侵扰校园的违法犯罪行为;
10.其它涉校涉生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及其“保护伞”。
二、线索举报方式
(一)邮箱举报:btddsh@163.com。
(二)信函举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196号,兵团教育局(收),邮政编码:830002。
三、相关规定
(一)涉黑涉恶线索举报时,举报人需提供相关详实信息,如反映的问题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无直接关系的一般案件、个人诉求、涉诉信访等问题,可向相关职能部门反映。
(二)兵团教育局将对举报人及其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人身安全;对泄露信息或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特此公告。
兵团教育局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