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月谈评论员 王建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强调要健全学前教育保障机制,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今年“两会”的《政府工作报告》作出“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工作部署,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的意见》(简称《意见》),作出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的相关具体安排,明确从2025年秋季学期起在全国实施免除学前一年在园儿童保育教育费。这是我国学前教育发展史上的又一个里程碑,将推动学前教育发展向新向好。
普及普惠发展水平再上新台阶。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学前教育改革发展,聚焦破解“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坚持公益普惠基本方向,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普及普惠水平大幅提升。2024年,全国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92.00%,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91.61%。《意见》提出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要强化普及普惠原则,明确全国统一实施的免学前一年在园儿童保育教育费政策,覆盖所有城乡公办园和在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园适龄幼儿。预计今年秋季学期将惠及约1200万人左右,全国财政将增加支出大约200亿元,相应减少家庭教育支出200亿元。同时,《意见》明确对于实施免保育教育费政策范围超出《意见》要求的地方可继续执行,鼓励各省结合实际巩固落实面向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等群体的资助政策,做好兜底保障。免费政策设计充分体现普惠性和公平性,后续还将统筹考虑学龄人口变化、财力状况等因素,研究适时完善免费学前教育政策,建立统一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等群体资助制度。免费学前教育的推行将进一步提高我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让更多孩子和家庭受益。
财政保障制度建设迈出新步伐。在现行“以县为主”基础教育管理体制下,学前教育投入由地方尤其是县级财政为主承担,中央财政安排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2013-2024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学前教育转移支付资金达到2209亿元,支持和引导地方加大投入。《意见》强调加大政府投入,免保育教育费补助资金根据教育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确定中央与地方分担比例,第一档地区中央财政分担80%,第二档分担60%,第三、四、五档分担50%,同时要求制定地方各级政府具体分担办法,落实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相关生均财政补助标准。这意味着国家将免费学前教育确定为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为后续依据经费项目细化各级政府具体分担比例的制度性安排迈出重要一步,确保学前教育财政投入的充分性、公平性和可持续性。随着免费政策的实施,财政性学前教育投入占比将实现跨越式提升,投入保障水平大幅度提高。
治理能力提升助推保教质更优。随着我国学前教育进入全面普及和高质量发展新阶段,满足人民群众“上好园”的愿望,必须把提高保教质量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兼顾“降低家庭经济负担”和“提升学前教育质量”双重目标,通过依法治教和综合治理推动免费政策与教育质量协同提升。今年6月开始实施的《学前教育法》规定“有条件的地方逐步推进实施免费学前教育”,并强化了政府在学前教育规划、投入、教师队伍建设、监管等方面的主导责任,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学前教育教学研究和业务指导,为实现学前教育逐步免费和完善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夯实了法律保障。《意见》坚持多措并举,要求健全协调机制、规范办园行为、压实监管责任、强化督导评估等等。推进免费学前教育政策落地落细,要发挥省级统筹作用,指导各地出台具体实施方案,强化资金保障和使用管理,及时足额拨付资金,真正做到免到位、补精准、管住手,保障幼儿园正常运转和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确保各地幼儿园不因免保育教育费费而影响办园质量,更不能在服务性收费或其他代收费方面另开口而损害群众利益。保基本、保普惠、保质量的免费政策设计和实施,将加快推动学前教育从“幼有所育”向“幼有优育”迈进。
(作者系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教育财政研究所所长、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