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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第四师可克达拉市、第十师北屯市、 第十二师、第十三师新星市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兵团督导评估的公告

发布时间:25年09月11日 信息来源:兵团教育局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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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师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兵教发〔2018〕16号)要求,定于2025年9月22日至9月26日对申请兵团督导评估的第四师可克达拉市、第十师北屯市、第十二师、第十三师新星市开展师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兵团督导评估。现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从2025年9月11日至9月17日。公告期间,如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兵团教育局反映。

联系电话:0991-2896279;邮箱:btddsh@163.com

                       兵团教育局

                      202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