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17〕6号)、《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师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兵教发〔2018〕16号)等文件精神,定于2025年10月19日至10月31日组织评估组分批赴第八师石河子市、第九师白杨市、第十一师开展师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兵团督导评估。现予以公告,时间从2025年10月11日至10月16日。公告期间,如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兵团教育局反映。
联系电话:0991-2896279;邮箱:btddsh@163.com
兵团教育局
2025年10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