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兵团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学校、民办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校方责任保险和校方无过失责任保险工作,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推行校方责任保险完善校园安全伤害事故风险管理机制的通知》(教体艺〔2008〕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兵团教育局起草了《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兵团中小学校方责任保险制度的通知》。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话方式:0991-8880537
2.电子邮箱:544209422@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23日。
附件:
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兵团中小学校方责任保险制度的通知(征求意见稿).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