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17〕6号)、《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师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兵教发〔2018〕16号)等文件精神,定于2026年10月12日至10月16日组织评估组对第十四师昆玉市开展师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兵团督导评估。
现予以公告,时间从2026年9月30日至10月10日。公告期间,如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兵团教育局反映。
联系电话:0991-2896279;邮箱:btddsh@163.com
兵团教育局
2026年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