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全民阅读活动,扎实推进青少年学生读书行动,选树“书香校园”建设先进典型,根据《关于开展兵团中小学“书香校园”评选的通知》安排,经学校申报、师市推荐、兵团专家评审,拟认定21所学校为兵团中小学“书香校园”,现予以公示。
一、拟认定名单
第一师九团中学
第二师博古其中学
第三师图木舒克市第一中学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第一小学
第四师六十八团中学
第五师小学
第五师八十三团中学
第六师五家渠第三小学
第六师五家渠第四中学
第八师石河子第一小学
第八师石河子第三小学
第八师石河子第六小学
第八师石河子第一中学
第八师石河子高级中学
第十师北屯中学
第十二师第一中学(兵团一中第十二师分校)
第十二师第三中学
第十二师第四中学
第十三师红星学校
第十三师红星二场学校
兵团二中
二、公示期
2026年10月20日至10月24日。
三、有关要求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以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兵团教育局如实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调查线索,我们将严格按有关规定予以核实和处理。
电子邮箱:btjyj@163.com
联系方式:李老师 0991-2896281
禹老师 0991-2662083
兵团教育局
2026年10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