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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兵团教育局政务网站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4年02月07日 信息来源:兵团教育局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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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兵团教育局政务信息网站(域名:btjyj.xjbt.gov.cn,以下简称网站)管理,明确职责分工,规范管理流程,建立网站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促进网站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结合教育体育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网站是兵团教育局履行职能,实现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平台,是开展教育宣传的重要媒体,服务职工群众的重要窗口,展示教育体育部门形象的重要渠道。

第三条网站的宗旨为:宣传教育工作,扩大教育体育事业在全社会的影响力,推动教育体育事业的发展,服务广大师生和职工群众,努力建设教育体育工作交流的窗口平台。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四条网站在兵团教育局信息化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工作。兵团教育局相关处室在网站工作的职责分工如下:

(一)办公室是网站政务信息公开的主管部门,负责牵头制定网站发展规划和管理制度,监管网站建设和运行维护,进行网站绩效评估和考核工作等。

(二)兵团教育局各处室负责所属栏目内容维护,提供本部门主管业务的相关信息,提出相关栏目设置和修改需求。

第三章 政务信息发布

第五条网站政务信息发布工作由办公室牵头协调,信息发布与审核按照“谁制作、谁审核、谁发布”和“文责自负”的原则,实行处室负责制。

第六条各单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按程序发布需要发布的政务信息并建立严格的信息审核把关机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权威性,是否涉密、能否公开负全责。信息发布后,发布人员应及时上网浏览、检查,确定所发信息准确无误。

第七条各处室必须发布的信息:

(一)本处室工作职能;

(二)与本处室业务有关的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有关政策;

(三)本处室的行政审批事项,包括审批程序、具体事项、标准时限、办事机构、联系方式及电子服务方式;

(四)本处室按规定需向社会发布的公告、公示、通知、业务信息等内容;

(五)本处室的公众信箱或联系方式;

(六)其他按规定应予公开的信息。

第八条各处室要明确一名负责人分管网站相关工作,指定一名网站信息员负责报送信息。

第四章 网络与信息安全

第九条网站发布信息要严格按照国家《保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凡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商业秘密的文件、敏感信息及暂不宜向公众公开的信息严禁上网发布。载有秘密信息的计算机不得上网,上网计算机不得处理、保存涉密内容的信息。

第十条兵团信息中心负责网站系统安全,承担主站数据的日常备份工作,负责主站日常巡检和实时监控。

第十一条系统管理员要强化保密意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保网站系统及信息内容安全。

第五章 绩效评估与奖惩

第十二条办公室定期对网站管理和运行维护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上网信息传递的及时性、准确性;提供信息的数量与质量;栏目的完善程度和管理水平;对网站的合理化建议等。

第十三条每年组织开展一次主站各栏目绩效评估工作,对优秀处室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处室,督促其整改加强。

第十四条存在以下情况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责任。

   (一)长期不更新栏目内容,不及时向主站相关栏目提供信息;

(二)未履行审核程序擅自在网站上发布信息;

(三)上网内容出现虚假信息或有较多错误;

(四)违反保密规定出现上网信息失泄密情况。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兵团教育局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